第四十一章 安排(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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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想回家種地去,王凌也沒勉強,隨他們去了。其餘九個裡,陳大自不用說,用他自己的話來說,那就是命是王凌救的,王凌就是讓他上刀山他也上,更何況是種東西呢。其他人不是家裡已經沒人,就是家裡還有兄弟,所以沒什麼好顧慮的,都是拍著胸脯答應跟著幹。
王況得知有九人願意留下,也是大喜過望,在他原本想來,在這個以孝道為先的時代,能有五六個人肯留下來就不錯了,沒想到卻有九人之多。看來王凌還是有一定的號召力的。
事情安排好,王況也就不急了,離開春還有三四個月,再說了,第一撥的辣椒還是要種在孫銘前的莊子上,要等到後年才會用到王村的地。他打算明年讓這些人也去孫銘前的莊上一起看護番薯和辣椒,等到後年,再從孫銘前的莊子上抽調人手去王村,兩個村子分工,一個種番薯,一個種辣椒。
王況還特地去找了孫銘前,把意思跟孫銘前大概說了下,雖然前晚吃酒的時候有暗示過孫銘前要拉這幫人來幫忙,但這畢竟是大事,還是要告訴他一聲的。
孫銘前聽得王況準備以後把番薯和辣椒分開來種,也是連連稱讚王況想得周到,王村和孫家莊隔了能有五十來裡地,把兩樣東西分開來種,也是一種保險,估計不會有太多人能想到富來客棧竟然會把如此重要的東西分隔開這麼遠來種,畢竟種一起更有利於集中保護。所以,如果發生最差的情況,至少能盡最大的可能保住一樣。
知道王村如今是片瓦無存,孫銘前乾脆叫了管家過來,吩咐他年後安排王村重建的事情,反正有一年的時間,不急,慢慢來,至於荒了的地,農閒時把孫家莊的人拉去開了就是。
王凌已經去州衙報道去了,至於他那些弟兄,也被王況分發了些錢,在客棧裡領了些米肉,說是預支的工錢,打發回家去了,讓他們年後再來。就是那三個沒答應留下幫忙的也是照樣一份,搞得那三人慚愧不已。其實王況能理解他們,家中父母,誰能不掛心,他們不留下估計也是有困難,等以後王村重建好了,再找個機會幫他們把困難解決了就是,說不定到時候還可以讓他們把全家都遷去。王況是寧願要一個跟著王凌一起從戰場下來的弟兄,也不願意要一百個僱傭來的人。這僱傭來的和戰場上的,兩個情誼能比麼?
中午吃飯的時候,王凌回來了,已經換了一身的衣裳,頭著黑色幞頭,身著灰色袍衫,腳上也蹬了雙軟皮靴,腰上再也不是系的布條了,而是換成了皮革的束帶,帶扣還是銅的,還挎了把烏皮鞘刀。原來唐時規矩,普通人家是不能用革束帶的,只能用布條繫上,一般的衙門公差和中低階別官員才能用革束帶,等級就從帶扣和鑲嵌上來分,沒品的用的不鑲嵌的束帶和銅代扣的,有品的就在束帶上鑲根據品級鑲嵌數量不等的玉,帶扣也是玉的。至於高階官員和王侯將相,才允許用鑲玉銀束帶,或者說是革束銀帶扣,只有皇帝太子才能用的金束帶和金帶扣,不過一般就是犯忌了,也沒人追究,就連唐太宗,為了舒服,還是喜歡用軟革束帶的。只是若你犯了忌諱,那麼在上官那就可能留下壞印象,所以平時大家也多是自覺遵守這個規矩。
初初見到王凌,客棧裡眾夥計還沒人認出來,孫二就上前招呼去了,走近一看,原來是王凌,歡喜得他都不知道說什麼了,捏了把自己的臉,疼的。又摸摸王凌的銅帶扣,將自己腳上穿的軟皮靴也伸了出去對比了下:“嘖嘖,就是不一樣,官家的東西就是不一樣。這一身到了大小東家身上,簡直就是般配,大小東家就像換了個人似的,倒象個將軍模樣了。”他這一興奮,又把王凌叫成了大小東家。
眾人聞訊也都趕來瞧新鮮,你也摸摸“官服”,他也摸摸烏鞘刀,這些往常可是想摸也摸不到的,這時候不趁機過把癮還要等到什麼時候?
孫銘前是知道王凌去州衙做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