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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張康任從紐約市中級民事和刑事法庭喬治胡森法官手裡得到了入籍第一檔案。
有了入籍證明,張康任打算第二年再度提出律師資格申請。
他甚至放言,如果再度遭到拒絕,他將把官司打到上訴法院,直到聯邦最高法院。
這一次,他沒有遇到任何麻煩。
1888年5月17日,他被接受進紐約州律師協會,並且得到律師開業執照,從此可以在紐約州法庭上作為律師出庭。
他終於成為美國華人第一個正式律師。
不過張康任入籍引起美國輿論一陣批評和抗議,認為他的入籍檔案無效。
1890年,張康任到了加州,並且申請加入加州律師協會。
但是他的公民身份受到懷疑,他的申請也被拒絕。
加州最高法院福克斯大法官裁決,張康任的入籍證件是非法發放的,因而無效。
由於加州法律也規定律師開業必須有美國公民身份,而張康任又不是美國公民,因此他沒有成為加州開業律師的資格。
此後,張康任便失去了律師資格。
張康任的後半生在中國與美國之間穿梭。
他在銀行業卓有成就,他在南京的大學裡教授銀行學和國際法,在中國的政府裡任職,他被清廷賜予&ldo;法科進士&rdo;的身份,也擔任過中國駐華盛頓的外交官……
但他不再是加州或者紐約州的律師。
他可以在美國過著寬裕的生活,能夠參加美國總統威爾遜在白宮為女兒舉辦的婚禮,但他無力衝破一個國家以法律形式制定的對族群的歧視。
他可以憑自己的努力成為行業頂尖的人才,卻難以避免一生命運被政治力量一再的撥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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