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他那種暴脾氣,我心平氣和的給王胖子解釋了我判斷這個花瓶是贗品的依據,旁邊的街坊鄰居也幫我打圓場,這件事就這麼過去了。

從王胖子店裡出來,我直接回了家。至於那個客戶,被我划進了不再往來的黑名單。

這件事過去半年後,某天晚上我和雲帆結伴回家,路過一個偏僻的巷子時聽到裡面有古怪的聲音。

百無聊賴的我倆走進去瞧熱鬧,然後就看到了十幾個人圍毆一個人,被圍毆的人就是王胖子。

十七個打一個,這種劣勢之下,王胖子依然不落下風,不過終究是雙拳難敵四手。

要不說人皮事就多,我和雲帆本來只是想看看熱鬧而已,哪想到帶頭打人的大哥人橫嘴硬,指著我就說你看寄吧看。

我當即回了一句,一根繡花針,有什麼好顯擺的。

再配上我標誌性的白眼,那嘲諷效果能讓人直接原地爆炸。

不出意外,又打了起來,從十七比一變成了十七比三。

因為這件事,還賠了不少醫藥費。當然了,這錢不可能是我們出。

後來我才知道,王胖子當時之所以捱打,是因為那個領頭的大哥說王胖子睡了他的女人。

雲帆告訴我,王胖子對這件事的說法是,那個大哥帶人要逼良為娼,王胖子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救了被他們綁架的姑娘。

這一架打下來,雲帆和王胖子交上了朋友。

雲海評價這兩個人屬於酒肉朋友,畢竟正經朋友哪能次次見面不是在酒館就是在洗浴中心。

我跟雲海說,他們去的那個地方叫澡堂子,人家還不準備叫洗浴中心,況且酒肉朋友也是朋友,你看你,連個酒肉朋友都沒有。

要不是我跑得快,雲海鐵定要打我。

有了我和雲海的那次談話,雲海是徹底放棄了雲帆。用雲海的話說就是,雖然喝酒泡池子不好,但比黃賭毒強太多,反正花的又不是我的錢。

鬥毆事件過去之後,我和王胖子一年也就見上幾次面,平時我也一般不和他說話。

雲帆說讓我不要接王胖子的話茬兒,他怕王胖子打我,到時候他不知道該幫誰好。

將飄遠的思緒拉回現實,我想我既然已經出來了,就沒有再回去找張小哥他們的必要。

至於王胖子要去幹嘛,我不管,只要他不去招惹那個墓室棺材裡的傢伙,他愛幹嘛幹嘛,反正我是要原路返回了。

胖子掃了一眼身後,幸災樂禍的問道:“老白,你老實交代,你到底做什麼缺德事兒了,後面那傢伙為啥要提著刀追殺你呀?”

我抽空瞄了一眼身後,張小哥確實提著刀在後面追,“我說他是想保護咱倆,你信嗎?”

其實我也不確定張小哥提刀追上來是為什麼,是怕胖子不知輕重動了棺材闖出大禍,還是怕我腦子一熱幹出蠢事?亦或是,單純就是想看著我倆乖乖出去?

“我得跟你說件要命的事。”

就我們這逃命的速度,墓道口馬上就要到了,為了避免胖子看到棺材跟潘子一樣起了貪心再惹出什麼大麻煩,我不得不提前跟他強調一下眼前的情況。

“咋啦,你們還帶了炸藥?”

我正想讓他認真點兒,卻猛然看到墓道口有人影閃過,我一眼就認出那是吳三爺綁來當嚮導的老頭兒,之前吳邪給我提過這件事。

無數個念頭在我腦海中炸開,而我最直接的反應就是馬上站定不動了,緊接著我就看到一隻有些發青的手從敞開蓋兒的石棺裡伸了出來。

這個時候我沒有半分遲疑,轉身的瞬間大喊一聲:“快跑!”

緊追著我們的張小哥和我擦肩而過,我邊跑邊繼續喊:“王胖子趕緊往回跑,那東西你解決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