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麥森(第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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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要試一試。
“另一件呢。”風山平靜地說。
“我有一批貨,在哥倫比亞已經快一個月了,那邊正在打仗,我派去三幫人了,都運不出來。”
“有多少?”
“一噸。”
“一噸,太少了,好像不值得跑一趟。”風山講出了心裡話。
麥森一聽有戲,大聲說道:“你要是能幫這個忙,我給你五百萬美元。”
“還有其他事嗎?”
“就這兩件事。”
“嗯,好吧,我們悄悄回趟紐約,你安排人給我做身份證明,我要能夠走到哪裡都沒有警察問出問題的那種。而你,先跟我去趟本傑明那裡。對了,他的貨、款對半分,最好折算成黃金給我。其他資產你看著辦。”風山想先把話講清楚,免得到時候分贓不均。
“什麼時候動手。”
“你可以用電話去召集手下了,我們回紐約。幹完這事,我們再去哥倫比亞。”
“好,回紐約。”
當天晚上,風山到了一個莊園外面,同行的,除了麥森,還有二十個麥森的槍手。這裡就是本傑明的大本營。
“史密斯先生,我們是不是帶的人有些少,這裡是本傑明的工廠,他今天本人也在這裡”
不等麥森說完,化名為史密斯的風山揚起了手中的8步槍,道:“跟我上。”
也不管其他人有沒有跟上,風山把頭套拉下,推開車門向著本傑明的大本營大門走去。
厚厚的鐵門被風山輕輕一推,無聲無息就開啟了,彷彿根本沒有鎖。
其他跟在風山後面的槍手很是詫異,都在想:“本傑明忘記關門了?”
“噠噠噠”,風山一揚手,一梭子幹掉兩個看門的小弟。
這個莊園之中,到處都是人和監控,別想著慢慢暗殺,快速攻擊才是致勝之道。
有神識,這種莊院戰是無敵的。風山喜歡使用槍支打敢於出現在他面前的人,喜歡用手雷炸躲在門後、牆後準備偷襲他的人。
史密斯這個箭頭,太鋒利了,做到了一發子彈消滅一人。他的每個突進、閃身,都會帶走一個打手的性命。手雷扔出去,必然有戰果。
後面的槍手們驚呆了,什麼時候躲、什麼時候開槍、什麼時候扔手雷,他們只需要聽史密斯的指揮就可以了。大部分時間,大家都只是跟在後面打醬油。
“正面四人,兩邊散開。”
大家一聽史密斯的話,立即分散到兩邊,所有槍口都對著下面的一個走廊。
兩個人剛閃身出來,想開槍,就被麥森的人打成了篩子。
史密斯扔了一個手雷,“轟隆”一聲,兩個躲在轉角的槍手應身而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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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一個rpg操作手剛從樓上閃身出來,風山抬手“呯”的一槍,對方立即仰天倒地,火箭彈打在了天花板上。
本傑明的幾個槍手依託一幢小樓抵抗。
史密斯一會扔手雷,一會用狙擊槍。很快,樓裡面只聽了哀嚎的聲音。
對方扔了兩顆手雷出來,卻好像被什麼東西擋住了,直接掉在了兩夥人的中間。
史密斯拔出一把手槍,帶頭衝進了屋子。
其他人現在自信心也打了出來,跟著衝進去。
對方最後的兩名打手崩潰了,轉身便逃。
風山閃出,“呯呯”,打倒兩人。
衝上二樓樓梯,風山打了個停止的手勢,後面的人立即停止,靠牆躲避,大部分都當過兵,手勢都懂。風山學過簡單的手勢。
兩發火箭彈打過來,只是擦著眾人打到了遠方。也不知道對方為什麼不打地面或者牆體,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