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完美品質。正如《彼得前書》1:19 所描述的,祂“沒有瑕疵、沒有玷汙”。並且,基督在塵世的一生,始終保持著無罪的狀態(參《希伯來書》4:15 ),這使得祂能夠成為毫無缺陷、完全合格的祭物,為全人類的罪獻上最完美的救贖。

一次性的永恆獻祭:《利未記》中的贖罪儀式,受限於其時代的侷限性,需要每年在贖罪日進行重複獻祭。這是因為動物的血,雖能在一定程度上暫時遮蓋罪,但卻無法從根本上徹底除去罪(參《希伯來書》10:1 - 4 )。然而,基督的獻祭卻截然不同,祂在十字架上,以自己的寶血為代價,一次性地完成了救贖的偉大使命。這一獻祭,完美地滿足了上帝公義的嚴苛要求,使得罪得以被徹底赦免。誠如《希伯來書》10:12 所宣告的:“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這表明基督的救贖工作具有永恆性、一次性,無需也不會再有重複。

罪惡的擔當與代替:在贖罪儀式中,將手按在祭牲頭上這一動作,是罪轉移的關鍵象徵,意味著祭牲將代替獻祭者承受罪的刑罰。而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以自己的身體,親身擔當了世人的罪。《約翰福音》1:29 中,施洗約翰看到耶穌時,大聲宣告:“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以賽亞書》53:5 - 6 也早早預言了基督的代贖之功:“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基督的代贖,並非簡單的形式,而是實實在在地揹負了全人類的罪,承擔了罪的懲罰。

超越凡俗的大祭司:在《利未記》的贖罪儀式裡,大祭司無疑是核心人物。他需要先為自己的罪獻祭,而後再為百姓的罪獻上祭物,接著進入至聖所,在上帝面前為百姓代求(參《利未記》16:3 - 6 )。然而,大祭司本身也是有罪之人,這就導致他需要不斷重複獻祭這一過程。但耶穌基督卻截然不同,祂是無罪的,並且身兼祭物與大祭司雙重身份(參《希伯來書》4:14 )。基督一次進入天上的至聖所,以自己的獻祭,為人類成就了永恆的救贖大業(參《希伯來書》9:11 - 12 )。這使得基督成為了超越一切舊約大祭司的存在,為人類與上帝之間搭建起了一座永恆的橋樑。

罪的徹底根除:贖罪儀式中的代罪羔羊被放逐到曠野,從儀式角度象徵著罪被帶走。然而,這種方式僅僅停留在儀式層面,罪並沒有真正被徹底除去。但基督的救贖工作卻有著本質的區別,祂的寶血擁有無與倫比的大能,能夠徹底洗淨我們的罪。使得我們這些因罪而與上帝隔絕的人,能夠坦然無懼地來到上帝的面前(參《希伯來書》10:19 - 22 )。基督的救贖,從根本上解決了罪的問題,讓人類得以擺脫罪的束縛,重獲與上帝親密的關係。

三、《利未記》贖罪儀式:基督救贖的屬靈預表

《利未記》中的贖罪儀式,並非是孤立存在的,其終極目的在於指向基督的救贖,是一系列充滿深意的屬靈預表:

祭牲之血與基督寶血:動物的血在贖罪儀式中,雖然能起到暫時遮蓋罪的作用,但這種遮蓋只是表面的、短暫的。而基督的寶血則全然不同,正如《約翰一書》1:7 所說:“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基督的寶血擁有永恆的、徹底的潔淨之力,能夠將我們的罪從根源上洗淨。

代罪羔羊與基督代贖:基督的救贖工作,既像贖罪祭中的祭牲那樣,以流血的方式為我們贖罪;又如同代罪羔羊一般,將我們的罪完全擔當,並徹底除去。《哥林多後書》5:21 明確指出:“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這深刻地揭示了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