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1963年1月2日下午

廣東省公安廳一處辦公室

陳振忠和方梅正聽取剛趕回處裡的二科馮科長及一、二、三組偵察員的彙報。

馮春風比陳振忠小不了兩歲,一副本地人特有的黝黑形象,精瘦幹練,說起話來節奏很快:

“我們從莫之英一入境便盯住了他。莫昨天從羅湖進來後,在寶安縣城的寶安旅社住了一晚上,同屋人是一個廣州百貨公司的採購員,未見有人與他聯絡,採購員我們也調查了,只是碰巧同屋。

今天一早,莫到寶安火車站乘車,在車站廁所曾與一個人有過交談,因距離較遠,不知其談話內容,但從表情上看,此人對待莫之英態度比較恭順,我們認為這人極可能是他的同夥或手下,因此同時納入跟蹤視線。

他們二人乘坐早上7:30的火車前往廣州,分別坐在相鄰的車廂。下車後兩人曾有短暫交流,出站後兩人分開走。第三組四人接替第二組繼續分別跟蹤二人。

莫出站時買了一張今天最晚一班回寶安的火車票,然後乘坐公共汽車到荔灣下車,步行到東亞大酒店開了個房間,但並沒有進房間,而是把隨身攜帶的手提箱寄存在服務檯,然後步行到“陶陶居酒家”吃飯。

跟蹤莫的兩名偵察員,一人留在東亞大酒店,看看誰會來取走手提箱,另一名偵察員繼續跟蹤莫到“陶陶居”。

莫吃完飯,曾在服務檯打了個電話。時值午餐高峰,就餐的人很多,莫趁亂失去蹤跡。我剛才到現場看了,應該是趁人多,從後面走廊穿過廚房從後門逃脫的。偵察員怕他察覺,沒敢跟太近,加上人多擋住視線,致使目標丟失。

第三組跟蹤另一名同夥的兩名偵察員,跟隨其到黃花崗七十二烈士陵園內。園內遊人稀少,給跟蹤造成困難。該名特務在離紀念碑不遠的一個石凳下取出一個紙卷時,發現有人跟蹤,企圖逃跑,被兩名偵察員擒獲。

被抓時,該特務還掙扎著把紙卷吃進嘴裡,企圖吞嚥銷燬,被偵察員王紹吉發覺繳獲。紙條上寫著“初二晚,海珠大戲院。一組”字樣。搜查該被擒特務時,未發現該特務身上攜帶武器,但發現其衣領內縫有毒藥膠囊一顆,應該是其企圖嚼碎吞嚥紙卷,而來不及服毒自殺,便被偵察員控制擒獲。

目前,該名特務已押回廳裡,預審科正在審,毒藥膠囊已交化驗部門化驗。他只說自己叫李阿順,其餘拒不開口。彙報完畢。”

陳振忠手裡拿著那張小紙條,心裡暗自慶幸。他明白,身上藏有劇毒膠囊的特務,要麼是特務組織的重要成員,要麼是身負重要使命的特務,並且肯定是在編的正宗特務,而不是臨時性間諜。那些被脅迫、被收買、被策反而加入特務活動的傢伙,一般對特務組織毫無忠誠可言,一旦被發現基本上都束手就擒。真正的特務往往抵抗意志比較堅定,甚至會在緊急關頭不惜自絕身亡以保守秘密。

他對馮科長說:“馬上通知處裡所有人立即到廳裡待命;通知各科科長到會議室集合。把你們科田副科長也叫來。”

說罷,拿起桌上的電話:“郭廳長,您在辦公室嗎?我陳振忠,有重要情況向您彙報。”邊說邊從桌上拿過一本廣州市長途汽車時刻表翻查著什麼。

電話那頭:“我在辦公室,你上來吧。”

不到十來分鐘,各科科長都到了會議室,大家有的正在值班,不值班的也都住在樓後不遠的公安廳宿舍。不一會兒,會議室裡煙霧騰騰,方梅也跟大家一樣,夾著一支菸吞雲吐霧。

馮科長問:“田之雄呢?怎麼沒來?”一個偵察員答道:“打電話去他家了,小歐說他出去取親戚帶來的東西了,一會兒就回。”

陳振忠從樓上下來,匆匆進入會議室,對著大家說道:“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