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一個戶口本上的人(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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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對呀!你籤離婚協議的時候一定一定要寫清楚,孩子是歸他撫養,你不出撫養費,家裡的東西你什麼都沒有要,你們之間以後再也沒有經濟往來,這樣無論他以後是好是壞都跟你沒有關係,這個東西你一定要白紙黑字寫清楚了,到時候離婚協議是一式三份,民政局會拿一份備案,這樣就免得以後他出事了再找你麻煩,不過他萬一以後發達了也沒你的份了。”
張姐淡然一笑道:“別說是離婚之後了,我就是不離婚,他發達以後也不會有我的好日子過,他們楊家就是一群白眼狼。”
林夕:“你能想明白就好,你明天協議列印好了之後,先發個照片給我,別讓他給下套,我找律師給你看一眼,你再簽字。”
張姐:“好,謝謝你呀,夕夕。”
林夕想到了另一件重要的事,趕忙問:“姐,你的戶口在哪裡呀?”
張姐:“在楊家。”
林夕:“那以後也會是個麻煩事,不用問你肯定不是戶主,你以後要是有什麼事要用到戶口簿,是會需要戶主頁面的,到時候他要是不給你就麻煩了,你等一下,我打個電話問問。”
林夕給張律師打了一個電話。
“張律師,一個女人要怎麼才能獨立開戶口啊?離婚了要從婆家遷出來。”
“她有房子嗎?往房子所在戶口遷戶口很容易。”
“這個我知道,可是她沒有房子啊!”
“那就有點麻煩了,要有另外的戶主同意她遷入也是可以,她遷出來了要有地方接收才行。她孃家父母呢?”
林夕問張姐:“姐,你父母還在不?要不把你的戶口往孃家回遷呢?”
張姐:“他們都不在了,我也不想遷回去,那裡我什麼都沒有,人都不認識多少了。”
林夕又跟張律師說:“張律師,她父母都不在了,她也不想往回遷,孃家她什麼都沒有了,就沒有那種兩人沒有親屬關係也可以遷入戶口的嗎?”
“還真有,只要戶主同意她遷入,且戶主有合法住所就可以,到派出所簽訂親友掛靠戶口責任書就可以把她的戶口遷過來了,不過到底具體要哪些資料就要她去問了。”
“好的,我知道了,謝謝張律師!”
“好的,林特助你也太客氣了,就這樣!”
“行,就這樣,拜拜!”
林夕對張姐說:“張姐,你要是自己獨立戶頭,要有房子才行,要是往別的地方遷,要有別的戶主同意,且那個戶主有合法的房子才可以,你有那樣的親人或者朋友嗎?”
張姐無奈笑了一下說:“沒有,沒想到我離個婚連戶口都沒地方去,真是悲哀呀!先掛在楊家,以後再說吧!”
林夕看著張姐落寞的神情,想了想說:“那個,姐,我有單獨的戶口,我還是戶主,你要是沒地方遷戶口,可以往我的戶口上遷。”
張姐眼前一亮,激動的說:“夕夕,你當真讓我遷戶口!我都不知道怎麼感謝了!”
林夕:“沒事,你明天先把離婚證拿到手,再去派出所問問需要些什麼東西,以後我們就是一個戶口本上的人了……”
“老婆,你又跟誰在一個戶口本上了?”江玉博帶著孩子們回來了。
林夕:“我跟張姐在討論,她離婚之後戶口往哪兒遷的事兒,我準備讓她往我戶口遷。”
江玉博疑惑道:“怎麼往你戶口上遷?你不是跟你爸在一個戶口簿上嗎?”
林夕:“不是啊,我很早就是自己一個人一個戶口了,我跟我爸的戶口性質不一樣,他是農村戶口,我是農轉非的戶口,當然是不同的戶口本了,週一和林花的戶口也是在我的戶口上。”
江玉博不開心道:“合著就我沒在你的戶口上面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