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十年八月,張獻忠在河南南陽地區被官軍左良玉打敗,受了傷,於是帶領隊伍轉移到湖廣麻城、蘄州一帶,與闖塌天劉國能的部隊會合。

十二月,明朝總理熊文燦派曾經加入過農民軍的秀才盧鼎,進入張獻忠、劉國能的軍營進行招降。

張獻忠表示願意接受招安,但還在猶豫不定,便帶著人馬經過安陸,來到承天(現在的湖北鍾祥)、襄陽地區。

十二月二十八日和第二年正月初八日,明朝太監劉元斌兩次向朝廷報告說張獻忠願意接受招撫。

正月初九日,張獻忠率領部隊進駐湖廣谷城,把闖塌天部下計程車兵趕走,並貼出告示說:本營的志向是平定亂世,已經趕走劉國能。

現在想要放下武器歸順朝廷,並且不會傷害百姓”等等。

同時,召集當地的鄉紳和年高有德的人,讓他們出具保證書,請求明朝廷同意招安。

張獻忠知道熊文燦貪圖錢財,就派孫可望拿了兩塊一尺多長的碧玉和兩顆直徑一寸的珍珠,送給熊文燦。

熊文燦非常高興,向朝廷建議招撫張獻忠,並派張大經監督他的軍隊。

“雲南將領許名臣拿著公文去招撫,他陳述賊寇請求招安的話,不說‘解散隊伍回家務農’,而是說‘願意帶領七千騎兵、三千步兵,共計一萬多人,透過剿賊來為自己贖罪’。”

熊文燦自以為得計,“發文調集他的四千兵力”,張獻忠卻以剛剛接受招安,“安頓聚集的事務還沒有完成”為藉口,拒絕聽從調遣出兵。

兵部尚書楊嗣昌擔心張獻忠不是真心投降,搞不好會留下禍患,主張讓張獻忠先襲擊並殺掉闖將李自成和老回回馬守應,才允許招安,否則就趁這個機會“整頓軍隊進行剿殺”。

朱由檢聽了太監劉元斌和總理熊文燦的意見,擔心剿滅不了,錯過招撫的機會,當面駁斥楊嗣昌說:“哪有人家來投降,就說一味剿殺的道理?”就這樣,在朱由檢的親自決策下,決定招撫張獻忠的部隊。

三月二十五日,明朝鄖陽撫治戴東旻呈交了三本招撫張獻忠部隊的花名冊,“其中回鄉務農解散的有一萬八千一百三十五人,精銳士兵一萬一千名”。

張獻忠把營地安扎在谷城外十五里的白沙洲,“建造了幾百間房子,買地種麥子,與百姓公平交易”;

並且在谷城的每個城門各派幾十名士兵,表面上說是“防備其他盜賊進出”,實際上是在監視明朝政府地方官員的行動。

這時,明朝廷內部對於招撫張獻忠這件事議論紛紛。

楊嗣昌主張朝廷頒佈詔書“赦免罪行”之後,調張獻忠的部隊到熊文燦的軍隊前“殺敵立功,酌情給予加官銜並頒發委任狀”。

兵科給事中姚思孝也上奏說:“招撫賊寇這件事,很難讓人完全相信。這個張獻忠在谷城縣有幾萬人,又造房子又種田,還是應該把他們遣散才對。”

朱由檢卻說道:“造房子種田,這正是招撫的好處,又要把他們遣散到哪裡去呢?”他一心想要維持招撫的局面,從話語中就能明顯看出來。

張獻忠在谷城接受明朝廷的招撫,固然是一種權宜之計,但也不能否認,他當時在思想上確實有動搖的一面。

在接受招撫的半年多以前,張獻忠在湖廣上津縣元真觀避暑時,修繕了關帝廟,重新塑造了關羽的神像,還撰寫了一篇記文刻在石碑上。

其中說:“焚燒殺戮百姓不是我本心願意做的,實在是天意逼迫。也知道大家都生活在這片土地上,開州開縣,都有法律規範,無奈天意如此,實在由不得我。就像黃巢的往事,劫數似乎也是不由自主就發生了。”

這篇碑文表明,張獻忠在思想上仍然受到封建禮法的束縛,他把自己參加農民起義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