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頁(第1/2頁)
章節報錯
媽媽:「我不是叫你想得清清楚楚才決定嗎?訂婚又不是兒戲,你們應該多來往來往——」
她一直往下說,直說足半小時,說過些什麼並不必細述。
我卻在想,這些日子來,我並不覺得她身上有殘疾,我只以為她個性不喜說話,我太粗心太糊塗。
母親終於講完了。
我說:「我發覺我所愛的,不是鬱芳,而是她的妹妹。」
「真糊塗!」爸長嘆。
媽瞪眼,「嚴家怎麼想?人家當我們神經病娶老婆又不是買菜,隨便揀了又挑嗎?」
我說:「嚴家很明理,他們不反對。」
「這倒奇怪,」媽媽說:「有人這麼樣來調戲我的女兒,我不氣死才怪。」
「我是有誠意的。我決定娶他們家的二小姐。」
「幸巧嚴家只有兩個女兒。」爸爸以手覆額。
「有一件我要說明的,你們也許會反對。」
「反對什麼?」爸奇怪的問。
「二小姐不能說話,她是啞巴。」
「什麼?」父母同時跳起來。
「她是天生的聾啞孩子,但是憑嘴形她知道我們在說什麼。」我平靜的說。
母親急得眼睛都紅了,她說:「我反對!」
爸爸說:「這完全是你一時的衝動,你跟大小姐還做過朋友,互相有某一個程度的瞭解,二小姐尚是個孩子,你們又不能交談,這怎麼可以?」
「我決定了。」
「兒子,我們三代單傳——」媽媽說。
「她是個美麗的女孩子,身體完全正常,我發覺自己愛她的時候,尚不知她是啞子。」
「你們不打算生孩子?」媽媽幾乎要哭出來。
「誰說我們不打算生孩子?」我反問。
「若果孩子有不良遺傳呢?」
「不可能。」我說。
「你真想清楚了?」
「我想了三日三夜。」
「好,兒子,阻止別人婚姻是最不文明的事,」爸爸說:「我們希望你快樂,你的快樂亦即是我們的快樂。」
我含淚向爸爸說:「謝謝你,父親。」
我到嚴家去。
嚴伯父說:「這……怎麼說呢,我們覺得你與鬱芳是一對。」
鬱芳說:「我開頭也這麼想,但是他關心妹妹較我為多,我看得出來。」
「本來姊姊妹妹都一樣,」嚴伯父說:「你嚴伯母不是沒有微詞的,但我們這個小女兒很特別。」
「我知道。」我說。
「你不是對她一時憐憫?」嚴伯父問。
「我又不是開慈善機構的。」我說:「伯父,我喜歡俊秀,我願意先與她熟絡起來。」
「可不是。」嚴伯父說:「我從沒有見過你與鬱芳那麼兒戲的訂婚——當然先要做朋友。」
我說:「嚴伯父,你與伯母的盛情,我永誌不忘。」
他嘆氣,「我只怕你把事情想得太容易,我們帶大這個小女兒,是下過苦心的。」
我接下去,「所以她這麼平靜,這麼可愛,這麼柔順。」
他又長嘆一聲。
鬱芳說;「爸爸,一切都是註定的。」
「這點現在也不由我不信了。」
我開始與俊秀接近,她一如常人,並不自卑,我們說話她完全懂得,並且會得手勢語言,我開始惡補手勢,做得很慢,但獲得她意外的喜悅。
她唸到中學,懂得讀書寫英文,但不能聽,最主要是她心理上並無不正常的成份。
因為有我陪她,她到外邊走動的機會比以前更多。
我們常常與朋友在一起,開頭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