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6章 玩家之間的競爭(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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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之龍的人未眠,無一例外,都在挖她。
華夏服的排行榜前列,只有兩個人有被挖動的可能性。
一是“風”,畢竟她沒工會,存在著理論上的那麼一絲絲可能性;
二則是小月,學校嘛,對於很多人來說上不上都無所謂的,他們有更好的條件。
但是他們都失敗了。
小月表面上看來是背靠學校,實際上背靠的是尤莉婭。
“你找人,走了,別浪費時間。”許曉月面無表情地回答,然後補充了一句,“你看看你和第一差距都多大了,還不努力?”
“”
這還真是紮了烽火連天一下狠的。
但是烽火連天轉頭突然問了一句:“小月,你認不認識風神?”
許曉月面無表情地瞥了他一眼:“不認識。”
“哦,好吧。風神現在還沒來黃金城,是不是出什麼問題了?”
“你怎麼知道她沒來?”
“有人在翡翠城的傳送陣看著呢。不僅我,所有其他公會的都盯著呢。”
已知的傳送陣只有那一個,理論上來說,想來黃金城,必須從那裡走。
入口出口都是唯一的,倒真挺麻煩。
可是,沒人知道他們一直在找的風神遠在天邊近在眼前。
“”小月沉默了一瞬,搖了搖頭,嘆了口氣,“你們這樣盯著人家,不覺得不合適嗎?”
烽火連天看著小月的表情,沒看出什麼異常。
“倒是有些不合適,我也有點不好意思。但是你看現在黃金城的情況,我們華夏服要被群毆的。最好還是她來主持大局,我能力有限啊。”
我倒是覺得你能力更強,剛剛的對線不就是完勝麼?
說是需要人主持大局,實際上你怎麼想的,你自己清楚。
小月腹誹著。
“隨你。該走了。”
許曉月直接往城門而去。
烽火連天找了幾個人,也跟了上去。
他們動身了,之前杵著光顧著對線的人也紛紛出動。
第一批人就這麼出了黃金城。
但在城門之前,由烽火連天提出了約法三章。
第一,玩家之間不能相互攻擊,違者視攻擊造成的影響與後果,承受同樣層次的處罰,不論是誤傷還是主動攻擊一視同仁。
第二,遇到強敵臨時組成隊伍,獎勵均分。
第三,開直播,所有隊伍全場直播。
畢竟是初來乍到,連附近的情況都完全沒搞清楚,誰都都不想做得太過火。
都是各服頂尖玩家,死亡一次的損失太過沉重。
如果因此導致服務玩家之間大面積衝突,損失更是無可估量。
大家都是聰明人,都能理清楚其中的利害關係。
於是幾方人馬在直播的見證下同意了這幾個條約。
但是啊,條約之中沒有禁止一項很關鍵的事情,那就是搶怪。
各憑本事唄,不鬧出人命就行。
你搶怪,沒關係,你最好保證自己技術過硬。
否則,不介意我碰個瓷吧?
:()變身失落公主,我在新手村賣核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