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把我從榆樹坪帶到古城賓館的,也是你親手把我送進監獄的,所以我只向你要說法,除了你我誰都不找。”

馮同勤煩躁地揮揮手說,你找我沒用,反正我給不了說法,也沒有法律文書給你!

馮同勤開始耍起了無賴,不過這難不住我,我回答說:“如果你不給我說法,我就坐在你這兒不走,以後會天天來,直到你能給我個明確的說法為止。”

說完,我不再搭理馮同勤,拿起桌子上的《檢察日報》翻起來。

馮同勤猛地站起來,明顯是想發火的樣子,但站起來後卻猶豫了,又頹然坐回到椅子上。

在礦招待所的半個多月裡,我還是犯罪嫌疑人身份的時候,我就面對面硬剛過想對我動手的馮同勤,他知道我不怕他,也不介意和他動手,用強硬手段壓不服。

馮同勤拿我沒辦法,煩躁地在辦公室走來走去,最後說,要不然你先回去,等我找機會把你的要求向領導彙報後,過幾天你再過來聽信。

我不可能被這麼輕易忽悠走,眼睛盯在報紙上說:“我現在又沒班可上,也沒臉回榆樹坪去,就在這兒等你的答覆,不管等多長時間都不著急。”

當天下午,我一直等到五點半,馮同勤夾著公文包準備下班,我才放下手裡的報紙,伸了個懶腰,跟在他身後走出刑偵二科的辦公室。

榆樹坪離縣城六十多公里,來一趟很不方便。

一百多天沒露過面了,我知道自己一旦回家,會被很多雜事纏住,很難脫得開身,不可能天天往縣城跑。不如趁著尚未介入寶龍礦和洗煤廠的事務之前,先把向檢察院要說法的事情搞定,然後再集中精力處理其他事。

人是有惰性的,有些事必須趁熱打鐵,時間一長自己容易懈怠。

不用馮同勤提醒,我當然不會放過錢峰。

不過事情有輕重緩急,我想先在檢察院這兒鬧騰出點眉目,然後再把目標轉向錢峰,集中火力向那個不知廉恥的東西開火,看看他是不是男人,有沒有承受我雷庭之怒的膽子。

:()辭職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