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煤專公司這樣的初創小企業而言,能有一兩個產品在市場站穩腳跟,生存就不存在問題,何況在公司成立之前,宋超手裡已經有了礦車這個需求穩定,利潤也有保證的拳頭產品打底,所以,沒費太大的勁,也沒有耗費太多的時間,就讓煤專公司從籌建期,很絲滑地過渡到正常生產經營階段。

完成了對農機廠的產權收購和改制後,宋超便把自己的主要精力,放到了在煤專公司這邊,而且把王晨也調了過來,繼續負責供應鏈的同時,協助自己搞礦用機電裝置的銷售。

煤專公司的管理層很扁平,兩三百人的工廠,只設了一個董事長、一個廠長和三名廠長助理,管理人員總共只有六七個人,其中還有一半是產品銷售經理,既沒有設立管理部門,人員的分工也不是特別明確。

生產和技術管理方面,基本上由陳明華一個人說了算,由生產助理負責協調落實,另一個助理則負責行政、人事、後勤和所有的雜務。

宋晨是排名第一的廠長助理,名義上只負責採購、事實上代表宋超管理著財務工作,同時也參與了市場開發。

宋超給自己的定位很明確,除了銷售還是銷售,說他的任務只有一個,就是把陳明華廠長造出來的東西變成現金。

煤專公司共有四名股東,宋超持股百分之六十,王晨百分之二十五,我佔比百分之十,陳明華手裡,有董事長贈予的百分之五股份。

其他董事都在為公司做貢獻,唯獨我像個事不關己的外人,對煤專公司的事情從不過問,偶爾來一次,不是為了和宋超喝酒,就是跟陳明華下棋,絕對不會對公司事務指手畫腳。

我在煤專公司的股份,是無意中得來的,不是用真金白銀換的,我自始自終沒把這點股份當回事,而且現在也看不上煤專公司三瓜倆棗的利潤。

家裡有礦、靠資源賺錢的生意人,根本瞅不起製造業那點蠅頭小利,認為那種掙錢方式太慢太累,就像cbd大樓裡那些金融行業的精英們,瞧不起經營實體企業的老闆,認為他們是憑力氣和汗水養家餬口的“力夫”的道理是一樣。

採礦業危險程度高,風險大,掙錢速度快,賠錢的速度更快。老闆的億萬財產,有可能會頃刻間灰飛煙滅,連條褲衩都不給你剩下。

有些人昨天還躊躇滿志,趾高氣揚,香車美女,燈紅酒綠,今天也許就不得不亡命天涯,或者身陷囹圄。

這種情況太常見了,幾乎在所有礦區都屢見不鮮。

衛大寶就是這種情況,4-11事故的罪魁禍首,承包陳村礦勞司小煤窯的老闆,也是這種下場。

那位仁兄前幾年靠盜採大礦的資源,盜用陳村礦的裝置材料和電力,沒少賺昧良心錢,據傳身家早就過了千萬,但還不是隨著一聲驚天動地的巨響,被七十多名無辜者的冤魂,送上了逃亡之路。

聽了解情況的人說,那老小子被爆炸聲從睡夢驚醒後,給陳村礦排程室打電話問明情況後,一句話都沒說,開啟家裡的保險櫃,把裡面的現金全部裝進行李包,然後要過兒子的摩托車鑰匙,一溜煙跑了。

事故發生當天,河西省公安廳就發出了通緝令,公開懸賞緝拿陳村礦闖下彌天大禍的小煤窯老闆,到現在,通緝令已經發了三次,但緝捕物件依然活不見人,死不見屍。

毫無疑問,陳村煤礦那位貪心老兄,這輩子永遠別想有翻身的機會。要麼某天被緝拿歸案,被押上斷頭臺,要麼隱姓埋名,最終孤獨老死他鄉,大概不會有第三種下場。

採礦業雖然存在著巨大的風險,讓經營者家破人亡的機率不應該被忽視,但因為其中蘊含著巨大利益,有非常大的機會因素,所以總有認為自己運氣好的人,有一些對財富佔有慾特別強的人,爭先恐後下場,想賭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