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獄中五十二天(二)(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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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獄後對我的第一次提審,是我進來後的第四天。
上午九點多,兩名管教將我從號子裡提出來,準備送到兩道鐵門之外的提審室。
按監獄的規定,被提審者必須站在大門口的警戒線外,大聲向在站崗的持槍武警戰士報告:“報告班長,人犯xxxx號因提審請求出門,請批准。”得到允許後才能透過警戒區域,走出大鐵門。
小張給我講過這個規矩,但站在黃色的警戒線處,我怎麼都張不開口報告,管教在身後連續推了兩把提醒我,我都不願張嘴。
我認為自己不是罪犯,不能自己侮辱自己的人格,絕不使用“人犯”這個侮辱性極強的稱呼,也不會自報囚犯編號。
梗著脖子,我在十米之外和值勤戰士對峙。
對方應該不是第一次遇到不承認罪犯身份的人,盯著我看了足足一分鐘,最後揮手示意我可以走進警戒區。
在法制不健全的國度,司法機關辦理的冤假錯案何止千萬,有些無辜的人在專政的鐵拳下屈服了,但每個時代總有一些錚錚鐵骨的男女,會選擇以死相爭,維護自己做為人的尊嚴。
我不認為自己偉大,但為了不讓自己的清白被玷汙,會不惜付出任何的代價。
隔著堅實的不鏽鋼欄杆,我和馮同勤及小韓在新環境中,展開了第一次交鋒。
我的精神狀態相當好,情緒穩定,坐下來後先向小韓伸手要煙抽。
馮同勤臉色很難看,想發火又強行忍住,冷眼看著我點燃香菸後,心安理得地把小韓的半包煙和貓眼打火機,大模大樣裝進自己的褲兜裡。
從跨進監獄的鐵門那刻起,我知道自己除了死扛,咬牙堅持到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公開審理那天外,沒有別的路可走,和沆瀣一氣的甄榮、錢峰和馮同勤他們根本沒有和解的可能,我打算放開手腳和他們死磕到底,不想再和這幫王八蛋客氣。
手裡的香菸抽到一半,馮同勤和小韓鋪開架勢,開始了對我的審問。
這次他們沒有翻來覆去炒冷飯,再用紀委提供的那些問題和我糾纏,而是將目標鎖定在我為什麼要在汽修車間搞股份制,為什麼在沒有向主管和分管領導彙報的情況下,把盈利能力最強的汽修車間從修造廠切割出去,變成非國有性質的合夥企業。
看來對手陣營中,不止有錢峰那種自以為是的蠢貨,也不乏智力線上的人。
兜兜轉轉了兩個月,在我身上碰了無數次釘子後,紀委和檢察院總算注意到了林子龍的軟肋:汽修車間的全員持股和最後同修造廠的切割。
在這個問題上,我確實有一點點私心,對修造廠職工有愧疚感,確實是在完成了切割,將汽修車間更名,並註冊了獨立的營業執照後,才向楊樹林彙報的,並在楊樹林的指示下,在企管科補辦了申報手續,在程式上存在著瑕疵。
私心歸私心,愧疚歸愧疚,瑕疵歸瑕疵,我並不認為自己在這個問題上有違規的地方,更沒有違法行為。
榆樹坪周圍有數百輛專門為小煤窯運煤的拉煤車,因為路況差,超載嚴重,這些拉煤車的故障率和事故率比普通貨運汽車要高得多,但榆樹坪地區沒有一家有規模的汽車修理廠。拉煤廠出了問題需要修理,只能開到山外,去幾十公里外的地方修車,既費錢又耽誤時間。
如果在當地建一個專門修拉煤車的汽車修理廠,生意一定不錯,肯定能掙錢。
這個商機是我無意中發現的,並且獨自完成了前期的市場調研和選址等籌建工作,我準備以修造廠的名義成立國營性質的汽修車間,擴大生產規模,解決廠裡部分職工的就業問題。
當時遇到的最大困難是沒錢,具體負責籌建工作的黃大海和申小濤給我提供的預算是最少十三萬元,而修造廠能拿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