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繼續向前(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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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後者帶來的責難,他即便是殺了人,但在魂極世界當中,由於叢林法則的鐵律和人文關懷的不完善,成就了天網疏漏的法外之地,在某些地方是完全不用承擔什麼後果的。
當然這裡的某些地方也適用於這裡,除了黑風寨可能繼續的追殺,除此之外,沒有所謂的法律的懲罰之說。
這一點跟美好社會的權貴和高層所帶來的有別於大眾的特權一樣,都是法外之地,唯一的區別就是,一個是大義凜然,一個是冠冕堂皇。
也就是說,於天可以將自己的行為和罪惡,還有身上殘留的已經發幹發黑的血跡,包括自己偷來的金銀首飾,大膽的暴露在陽光之下,他不需要隱藏什麼,也不用偽裝什麼。
所以,對著他破口大罵的,聲音最大的,只是他內心良心上的自我譴責,自我禁錮的那道枷鎖,自我設定的針刺鋒芒。
就是這種無形的,看似不痛不癢,無關緊要的,才是最可怕的,最不容易解脫的,也是無法論斷取捨的。
不然你以為,在封建之蟲的死而不僵當中,即便洗禮過文明之風,即便吃飽過肚子,享受過古時候皇帝的待遇,怎麼依舊會有如此多無知,膝蓋上生根,胡攪蠻纏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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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無形的束縛,最為致命。
那麼我們來分析一下,於天內心的糾結之處。
追根溯源,是他殺了人。
當別人知道你殺了人,尤其是在和平的,人的性命比一頭獅子,幾隻麻雀還要珍貴的社會形成的價值觀裡,定會大吃一驚,不敢相信。
但是如果你跟他說,你踩死了一隻螞蟻,你殺了一頭豬,甚至你殺死了一個法律上名義保護的野生動物,相對於被殺的人來說,總是無所謂了些。
原因何在,只因為被殺的,被稱為有的時候已經不是人的,人?
那麼推斷到此,就有了一個分歧。同樣是生命,同樣是活物,我們可以輕易的殺死一隻茹毛飲血的動物,並不用為此承擔任何亦或是嚴重的後果。
但遇到人,殺死一個人,我們就要揹負無論是良心,還是肉體上的懲罰,原因何在,區別又何在。
歸根結底,我們或許所糾結的,是一個問題:資格。
我們到底有沒有資格,去親手審判,裁決另一個人的生命?
即便這個人罪惡滔天,罄竹難書?
有的時候我們對一個人生氣,會破口大罵,罵他滾蛋,傻逼,甚至要親手殺死他。
話語到此,也只是說說的洩憤而已,很少有人會因此就密謀或者展開行動。
也就是說,這個人可以出門被車撞死,可以喝水噎死,但從來沒有想到過要親自動手,並且將其付諸於實踐。
相較於喊出殺人話語的人的數量,是很少人會真正的實行,或許這裡也是這個緣故,他無法親手沾上鮮血,無法忍受良心上的罪責,也正是因為這,才讓他僅僅停留於,罵罵而已。
電車難題的難點也在於此。
大部分不拉動拉桿,讓火車徑直的開往多人存在的軌道,而不是拉動拉桿,去宏觀的減少損害,或許原因就在於此。
此時的旁觀者,並沒有罪。
我什麼都不做,讓火車沿著既定的軌道前行,是順應了某種規矩和定式,是安排好的正常行駛,即便發生重大災難,這個災難的代價是幾個人的性命,也與我無關,他們這些人的喪命,應當有早已安排至此並導致此種後果的人承擔。
但我要拉動拉桿,讓火車改道的話,看似減少了損傷,但那個本可以活下來的人,無辜的那個人,他的死,就揹負在了我的頭上。
是我,我的主觀意識,我親手的行動,讓他蒙受無妄之災,是我,砍下了死神的鐮刀,這不就相當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