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獄中五十二天(十八)(第2/2頁)
章節報錯
夠不夠?我現在寫張小紙條,你拿著去找我在縣城的朋友拿錢。
小韓沒想到我這麼不給他面子,一張口就是五萬,自找了個沒趣,乖乖地閉上了嘴巴。
馮同勤無奈地看向姓胡的,似乎向領導請示接下來怎麼辦。
姓胡的站起身,氣咻咻地說,這小子不識抬舉,不和他廢話了,咱們走!說完率先轉身往外走。
我不依不饒,衝著三人的背影喊道:“馮科長彆著急啊,鑑定報告上我還沒簽字呢!”
馮同勤不理我,加快了腳步。
第三次提審就這麼草草結束了,總共用時不到三十分鐘,除了馮同勤虛張聲勢,用杜撰的鑑定結論嚇唬了我一番外,沒有任何實質性的內容。
很明顯,他們對這次和我見面的結果,本來也沒抱多大的希望,只是不甘心花了那麼大代價,費盡周折才請來的司法會計出具的似是而非的鑑定報告,不利用一下太可惜而已。
這是典型的囚徒心態,總是不甘心失敗,總是幻想有天降的救命稻草出現。
和我面對面交鋒了那麼多次,馮同勤心裡其實很清楚,別說是虛構的鑑定結果,即便司法鑑定的結果真的指證林子龍有罪,我也絕對不會認可,要麼會申請重新鑑定,要麼直接在庭審的時候當庭質證。
骯髒醃讚的勾當,只能藏在陰暗的角落裡,不敢暴露在陽光下,否則會醜態畢現。古城檢察院想在我林子龍的案子上,給自己找個勉強能讓人信服的臺階下,不是那麼容易的事。
第二天是九月十一日,是我入獄的第五十三天,如果掐頭去尾計算的話,自己在監獄裡被關了-整整五十二天。
剛吃過早飯,羅指導親自來到206監舍,讓我帶上自己的東西跟他走。
終於到了離開這間牢房的時候,我沒有驚喜,也沒有意外,神色平靜地對羅指導說,我欠了老趙點錢,麻煩你回頭替我還給他。然後從枕頭底下抽出那本藍色封面的筆記本,跟在羅指導身後走出了監舍黑色的小鐵門。
進來的時候,除了身上穿的t恤和和褲子外,我兩手空空,離開的時候,除了記錄著大傻教給自己的二十多首秦巴小調的歌詞,記載著自己五十多天裡點點滴滴的所感所悟的這本筆記本,我依然兩手空空。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悄悄的我來,揮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
:()辭職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