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跟小姐比啊我!一般這個時候,小說當中的男主不都是溫柔的把女主一把摟在懷裡,親暱的捏捏對方的臉,來句“小傻瓜,小心肝”之類的,然後告訴震驚而欣喜到不敢置信的女主,不管你什麼樣子,我都喜歡你的麼?憑什麼我家後媽要這麼折磨我啊?奶奶的,肯定是嫉妒!

我承認我的腦子宕機了,我也承認我自己身子有點發抖,抖個屁啊!老孃是見慣了大世面的,怎麼會這麼沒出息呢!

雖然話是如此,但是,我仍然在期待夜風歌能上前,把我摟在懷裡,像真正的偶像劇和狗血的小說那樣安慰我,但是,我等了黃花菜都謝了,這個人還坐著原地沒動。

好吧,我徹底地知道了,不知道大狐狸願不願意收留我,而我應該沒有明著惹涯邊吧。。。。。。可是,我不是說了忠於夜色狼麼。。。。。。可是,他不要我了,我應該可以重新選牌吧。。。。。。應該可以吧。。。。。。

我像是個木頭人一樣往臥室走去,心底就像是剛剛從高高的雲端跌落到深深的谷底,切!男人都是這個樣子的,都喜歡很傻很天真的笨蛋,都喜歡簡單純潔的仙子,像我這個複雜跟虛偽的,應該是個人都不喜歡吧,況且夜風歌這個可憐的人自小就生活在複雜陰暗的環境,所以,自然的喜歡自己生命當中所缺少的單純和可愛,而我,卻從頭到尾都是在騙他————好吧,雖然我是無意的,而且又不是隻騙了他一個人,但是,仍然很不可原諒對不對?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居然又哭了,媽的,我討厭哭,因為,哭說明不是我被騙了,就是被欺負被利用了,但是,這一次,是我自己的錯,所以,我還有什麼資格哭啊?我洩憤似的擦掉眼淚,老孃就這個虛偽樣兒,受不了滾。

雖然我很想這麼說,但是,按說,應該我滾吧!我腦子亂亂的,開始準備收拾東西,說實話,我自己的東西不多,衣服基本上都是夜風歌送的,連牙膏牙刷都是夜風歌買的,所以貌似我應該沒資格拿走吧,再說了,拿著這些東西,提醒自己,那麼帥的一個人飛了,我豈不是會天天難過死,於是,我沒拿。

準備從櫃子裡,摸出我的私房錢和卡,可是摸了半天都沒找到,我又哭了,不過這次是急的,真的。

我像個白痴一樣在櫃子底下翻騰,我的錢呢,我的卡呢?我不要這個時候被偷啊,我慌亂的不能自已,然後,聽到身後夜風歌平靜到沒有任何表情的聲音“你是在找這個麼?”

我回頭,就看到夜風歌手中,我用手絹包著的1000塊錢跟我的銀行卡。

第二百一十章 景炎說,我喜歡你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直接什麼都沒拿就穿著拖鞋跑出門了。

我不想看到夜風歌的臉,我害怕上面充滿了我所不願見的東西。

恩,不能說是跑出門,應該是逃才對,所以我不敢抬頭,私房錢,手機,門鑰匙等等,什麼都沒拿,就這樣衝出門了。

衝出門的時候,我其實停頓了一會兒,因為小說偶像劇當中,這個時候,男主角都會做一些男主角應該做的事,可是,我還是失望了,夜風歌動也沒動,甚至,連話都沒說一句,作為一個合格的棄婦,我跑了。

關上大門之後,其實我自己反思了半天,我一點都不怪夜風歌,因為這全部都是我的問題。

記得爸媽死後,我一個人流浪街頭,在過了一段露宿街頭要飯睡橋洞的日子之後,有家飯店看我可憐,就收留我去洗盤子了,那個時候的我太單純了,每天按照自己的個性,一聲不響的刷盤子,刷到手都凍僵,又紅又腫,還有裂傷,可是,小吃點的生意不算太好,所以,老闆也捨不得燒熱水,記得當時還有另外一個小孩子,是老闆家的親戚,就算以我現在偽善的眼光看,他仍然是我討我厭的小孩子,比我大一歲,一到老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