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關於第一章沒殺仇人*

原因很簡單。

留來埋伏筆,哪能讓仇人死得那麼輕鬆呢。

2、*關於野豬價格*

星星不太明白,為什麼那麼多讀者糾結野豬的問題。

一頭四五百斤的野豬,放完血處理完內臟差不多還有三百斤,吃了點加上一家二十斤。

有些讀者看到這兒,就問一家分二十斤還有剩?

她如果這麼問,星星只能說,她沒仔細看文。

明寫了偷偷宰殺,張國昌嚷大聲一點都被張外公拍腦門威脅要賣他了,能是全村人分嗎?

也就是說,分肉的只有張家和女主家,張家是考慮到兩個舅媽可能要送些孃家,不然只能算兩家。

這裡算了四家,也就是分出去了八十斤肉,還剩一百八九十斤。

當時黑市的物價,豬肉連骨帶肉一塊二一斤。

這裡星星就算一塊一斤收,一百八九十斤就是一百八九十塊,沒錯吧?

野豬肚,注意,是野豬肚,不是一般的豬肚。

當時可是有市無價的東西。

一是野豬難打,二是別人都不懂。

野豬可是猛獸,不是一般人想獵就能獵到的。

在山上碰到野豬,運氣好的能上樹躲過去,運氣不好的,非死即殘。

加上那時的山上可不止有野豬,還有狼群、老虎和熊。

真正不要命的才敢往深山跑。

二還因為,除了老中醫,沒幾個人知道野豬肚的作用。

不信到街上隨便找個人問問,野豬肚有什麼作用。

也許就是看過年代文剛好文裡有提到的,或胃疼在網上查過的才知道。

黑市老闆之所以知道野豬肚的作用,就是因為剛好有人讓他幫忙收。

前腳有人讓收,後腳就有人來賣,老闆還以為是收到風的呢,給了個六百的價。

等看到蘇家人震驚的模樣,他才知道鬧了個烏龍。

可話既出,再收回來,人家肯定有所懷疑,索性將錯就錯了。

他給蘇家六百還願意把豬肉錢添整,說明他有得賺,甚至賺了不少。

這些事情,其實稍微想一下就能明白了。

沒得賺,黑市老闆又不是大善人,會額外添錢湊整數嗎?

“湊整”,星星在文裡可是寫了的。

文案寫著“家長裡短”,星星也一直強調細節,非無腦爽文,可總有人忽略細節。

寫得太細的話,有人嫌囉嗦,覺得沒必要。

而寫得少了,又有人沒看到或懶得想。

真的是“眾口難調”,星星也很難。

除非別去糾結那八百塊,不然就別隻糾結,麻煩想得更深一點,或看文再細一點?

那麼,問題又繞回來了。

那個年代那個時期,誰敢冒大不韙去找老中醫,又敢找黑市老闆代收野豬肚?

不用問,自然是有錢有勢,胃病還不輕,也許還等著救命的人。

既然是等著救命,別說人家花一千收野豬肚了,就是花一萬,人家有,還願意給,旁人能怪他們錢多嗎?

在我們看來,六百是天價啊,其實就跟我們現在看豪門花幾百萬甚至上千萬買一輛車一樣,我們眼裡的天價,在人家眼裡不過一頓飯而已。

人家要的是——你有,而我剛好需要。

即——你有我要的野豬肚,那我給你錢,高價收。

有讀者說整豬才賣三百。

其實整豬賣,能賣三百已經不錯了。

畢竟人家還要幫你殺,幫你收拾沒幾人要的豬下水啥的,人家也是要收人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