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日葵聽下來非常振奮,他沒有想到自己的高中同學竟然有如此創新的商業構想,整個手機錢包的轉賬交易過程只需要使用者輸入密碼,不用像電腦一樣使用網路開啟網頁,且交易完成後雙方都會可以收到確認已轉賬的簡訊。

向日葵也同意劉中的觀點,手機錢包應用程式內建在SIm卡里是最好的,我們普通人不可能弄個資料線去電腦上傳輸到手機裡去安裝手機錢包應用程式。

劉中說道:“我現在唯一能想到的辦法是我們先把手機錢包系統開發出來,然後我們把手機錢包解決方案、手機錢包應用程式、手機錢包支付體系全部申請發明專利或軟體著作權,有了智慧財產權保護之後,我們再分別去找每一家通訊運營商談合作。”

向日葵也意識到這個關鍵問題,即便申請了軟體著作權或者發明專利,可能還是會被別人抄襲盜版,但現在只能先作此打算。

兩個人達成共識,先由向日葵開始組織人研發系統,向日葵計劃先自己一個人開發,以防止商業機密洩露,其他人就接軟體外包開發業務為公司賺錢。

劉中很認可向日葵這樣安排,因為一旦自己的商業創意機密被洩露,其他大公司來做就沒有雙十一科技公司的事情了。為了讓公司開業有收入進賬,劉中決定要胡莎把商家聯盟會員系統交給雙十一科技公司來開發,此外說服陳利民開發一套房產銷售管理軟體。

向日葵的雙十一科技就此啟航了。

那邊利民家居建材城的工程進度非常順利,目前專案意向客戶蓄客量資料非常好,營銷部依然每天都很忙。陳利民告訴劉中,按照目前進度,專案完全可以提前到12月中旬開盤,只要意向客戶夠了,沒有必要等到元旦再開盤。

陳利民和劉中商量,要卡在土地部門有關經營性用地招拍掛政策檔案實施的關門日之前,最好能夠把剩下的兩塊地以協議出讓的方式拿下來,同時把付款時間談好,正好卡在開盤的關鍵時間點上。

陳利民和劉中兩個人就約好時間去了開發區管委會找薛謙,和上次一樣,薛謙召集了開發區管委會的各個部門負責人到場。

經過半個多小時侯的你來我往,最後的溝通結果是:管委會把第二塊地在2004年1月1日之前,以25萬元每畝的地價,透過協議出讓的方式賣給利民房產公司,剩下的第三塊地必須要走公開招拍掛程式,那塊地是作為經營性用地招拍掛公開出讓試點的地塊之一。

雖然沒有達到兩人之前的預期,但繼續協議方式再拿一塊地也不錯,剩下的第三塊地就只能透過其他方式來運作,以確保最終第三塊地能夠被利民房產拿到。

開完溝通會後,用地科負責人就按照管委會主任薛謙的要求,請陳利民和劉中到辦公室商量第二塊地出讓的協議內容條款。用地科負責人說第一塊地的剩餘土地款現在還沒有付完,他個人其實是不太贊同利民房產繼續拿第二塊地。

用地科負責人這麼說也可以理解,管委會主任為了避嫌,故意不直接參與土地出讓協議條款的細節溝通,這也算是他的自我保護策略。畢竟協議出讓向公開出讓過渡的關鍵節點上,任何一宗土地的出讓都可能造成一些質疑,不過好在開發區這邊的位置確實很偏,人家是第一家開發商過來投資的,理由是說得過去的。

陳利民當場表態,雖然截止付款時間是11月20日,利民房產公司明天就將把第一塊地的剩餘土地款全部支付完。有了陳利民的這個表態,用地科負責人就客氣很多了,對利民公司的實力更有信心。

然後幾個人就在用地科落實了出讓協議的細節,最終確定協議簽署時間定在12月1日,土地款分兩筆支付,第一筆支付50%的土地款,必須在協議簽署5日內支付,第二筆支付剩餘的50%土地款,必須在協議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