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 當被告了(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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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付科技兩個月之前已經搬到手機金融科技產業園的新辦公樓辦公,劉中和向日葵是大樓竣工後第一次過來。
本來劉中想約微付科技董事長見面,但被對方委婉拒絕了,只安排了總經理來進行商談。雙方在會議室落座之後,微付科技總經理態度比較冷淡,在他們團隊看來雙十一科技是必須要認錯賠償。
微付科技的律師也在場,劉中比較疑惑的是他們的律師為什麼沒有詳細去做證據核實,而是隻看了表面上的手機錢包專利授權。
劉中開門見山,直接跟微付科技一方的人員表示,希望微付科技撤訴,雙十一科技一方沒有和任何一方侵犯微付科技的智慧財產權。
向日葵表示,雙十一科技和全力手機合作是授權的手機錢包國際發明專利的智慧財產權,和手機錢包國內發明專利授權不衝突。
微付科技一方的律師認為,微付科技成立的時候,雙十一科技公司隱瞞了手機錢包國際發明專利的智慧財產權權益,只以國內發明專利的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這是欺騙了其他股東。
雙方針鋒相對的局面不見降溫,劉中和向日葵只好商談到此,並且在走之前告知微付科技總經理,雙十一科技也會進行反訴,具體什麼內容敬請他們期待。
既然微付科技不仁不義,劉中和向日葵就準備和他們打一場硬仗,兩個做了一下分工,劉中坐鎮滬城,向日葵坐鎮進來。
向日葵和律師回到金陵後第二天就立即到法院去申請立案,對微付科技提出了100億商標和發明專利侵權索賠訴訟,雙十一科技公司認為微付科技違約在先,要求法院判決取消對微付科技有關手機錢包的所有商標和發明專利授權,並索賠100億元。
劉中也同步在自己的個人部落格上連續釋出了幾條博文,有些是轉載的媒體報道文章,有些是雙十一科技公司對微付科技訴訟要求。
一時間,微付科技成為了媒體焦點,特別是雙十一科技公司告微付科技侵權要索賠100億的話題成為中國報紙、網路媒體記者聚焦挖猛料的素材。
劉中在滬城接受了財經電視媒體和網路媒體的影片採訪,劉中講述了雙十一科技與微付科技之間的合作與散夥歷程。
劉中表示當年自己和合夥人向日葵兩人開發出手機錢包移動支付系統之後,立即以雙十一科技公司名義申請註冊了“手機錢包”“移動支付”“手機支付”等相關商標,並獲得了相應的商標權。
同時,雙十一科技公司也把整個手機錢包移動支付系統申請了發明專利,包括國內和國際,構建了一個完整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架構。
之後在於其他股東成立微付科技公司的時候,雙十一科技公司不僅以現金出資,同時還拿手機錢包支付系統的國內發明專利智慧財產權作價出資,但是雙十一個科技公司從來沒有出具手機錢包、手機支付、移動支付等商標的授權書給微付科技公司。
雙十一科技公司與其他股東合資的時候就擔心,一旦未來微付科技做大以後,當這個手機金融科技平臺足夠大的時候,雙十一科技公司作為一家新創的民營企業是否還能在微付科技裡站好、坐穩,這是非常存疑的。
後來的事情,觀眾和網友們也很清楚雙十一科技被迫從微付科技公司出局,同時劉中自己本人在此過程中遭受到他人的誣告抹黑。
劉中接受記者採訪的影片在電視和網路媒體上釋出之後,立即讓微付科技處於輿論風暴的中心。同時,劉中還在自己的個人部落格上釋出了記者採訪對話的全文記錄文字,網友們開始一面倒的支援劉中,還有一些人在誇讚劉中和向日葵給微付科技其他股東挖的坑好。
幾天之後,微付科技董事長給劉中打電話,希望約個時間見面,但是劉中委婉地拒絕了,聲稱雙方現在互訴階段,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