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部落格網紅(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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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部落格。
就在劉中專心部落格自媒體運營的時候,微付科技摘牌了世紀大道站附近的商辦用地,專案佔地100畝,容積率2.4,地上建築面積16萬平米,地下建築面積4萬平米,預計總投資10億元,其中拿地費用2億元,建設費用8億元。
劉中除了對專案規劃設計方案自己來過問,要求按照甲級寫字樓來規劃,專案其他所有供應商的招標都交給了公司副總經理去負責,招標方案由經營管理會議過會討論。
劉中這麼做就是不想讓所有董事會成員背後的力量認為自己大權在握、乾綱獨斷,劉中對於微付科技手機金融科技園專案建設放權讓眾多股東對劉中刮目相看。
很多人認為劉中之所以奪回董事長和總經理的位子,是想要微付科技不被其他人亂搞,他作為創始人希望帶領微付科技有更好的發展前景,劉中沒有私心。
安排好金融科技園專案建設的事情之後,劉中就跟負責鄉村計劃的人商量,把自己部落格自媒體策劃的活動和公司鄉村計劃結合起來,自己已經有了100萬的粉絲,在網路上是非常有話語權和影響力了。
這個時候公司裡的人才知道,原來董事長搞網路炒作是為了公司的營銷推廣,老闆的商業思維還真是一般人想不到的。
劉中還給自己取了一個外號叫“網紅”,這個詞被一些網際網路行業內人士知道後,馬上成為了最為熱門的網路用語詞彙。劉中在個人部落格簡介裡給自己封了一個名號,叫網紅創始人。
最後商量下來,策劃的內容是劉中親自去找到給自己留言區在城市裡的打工人,給他們送一部手機,辦好手機卡之後註冊手機錢包賬號,然後劉中用自己的手機錢包給他轉100元,之後再教他如何用手機錢包給別人轉錢和如何使用手機錢包裡的錢買東西。
在年底的時候在報紙、電視、廣播和網路上釋出微付科技手機錢包的廣告,主打的廣告語:手機錢包,手機裡的銀行卡存摺。
還有“發紅包就發手機錢包”“回家不怕偷,錢都在手機錢包裡”“買東西不用帶現金,有手機錢包就行”等等廣告宣傳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