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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他計劃的還要長;他年輕,鄉親們總愛找他,因為他總是有說有笑的,又會逗樂,誤了自己的事也不介意,他從來不願意傷害鄉親們的感情。而且我也想讓他最後好好樂一樂,因為結婚對一個年輕小夥子,尤其對一個快活的年輕人,跟對一個女人不一樣。對個活潑的年輕人來說,結婚實在不是這麼快就能接受的。您不這樣認為嗎?”
阿姆斯特德太太沒有回答。她注視著坐在椅子裡的對方,見她頭髮梳得光光的,兩手仍然放在膝頭,面容溫和而又帶著沉思。“說不定,他早給我捎過信,可信在半路上丟了。這兒離亞拉巴馬州可遠著啦,我還沒走到傑弗生鎮呢。我對他說過,我不盼著他給我寫信,他寫信可不在行。我對他說:‘你準備好了,託人帶個口信給我就行。我等著你。’他走以後,起先我有點兒著急,因為我還不姓伯奇,我哥哥和他一家不如我瞭解盧卡斯。他們咋會了解呢?”她的臉上慢慢浮現出一種柔和而驚奇的神色,好像第一次意識到她以前並不明白這一點。“你想想看,咋能指望他們瞭解呢。他首先得安頓下來,他到了陌生人中間會有種種麻煩,而我百事不管,只是等著;他的日子不好過,該他擔心的麻煩事夠多的。可是過了一陣子,我成天忙著懷孩子,等著孩子出生,沒工夫為自己的名分發愁,也顧不上鄉親們會咋想。不過,我和盧卡斯之間用不著賭咒發誓。也許他出了點兒意料不到的事,要不就是他捎的信我沒收到。就這樣,有一天我決定上路,不再幹等了。”
“上路的時候,你咋知道該往哪兒去呢?”
莉娜盯著自己的雙手。手在動,在全神貫注地卷摺裙子的一角。這不是缺乏自信,靦腆羞怯,顯然是雙手自身下意識的動作。“我沿途不斷打聽。像盧卡斯那樣活潑的年輕小夥子,幾下子就會跟人混熟的,我知道不管他到哪兒,鄉親們總會記得他。可不是,兩天前我在路上便聽人說他在傑弗生鎮,在一家刨木廠裡幹活。”
阿姆斯特德太太望著年輕女人低俯的面孔,雙手放在臀部,帶著冷峻輕蔑的神情瞧著她:“你就相信等你趕到時他還在等你,就算他真在那個地方。你相信在他聽說你到了同一個鎮上以後,他還會呆在那兒等太陽落山。”
莉娜埋下的面孔顯得嚴肅而又沉靜。她的手不再卷折衣裙,現在平靜地放在膝上,像釘在那兒似的。她講話心平氣和,卻又固執己見:“我想小孩出世的時候一家人應當守在一起,尤其是生第一個。我相信上帝會想到這一點,會讓我們團聚的。”
“我看上帝也只好這麼辦了,”阿姆斯特德太太說,聲音粗野尖厲。阿姆斯特德躺在床上,頭微微支起,越過擋腳板看見她還未更衣,正在梳妝檯的燈影裡彎著腰,粗手粗腳地翻抽屜。她找出一個鐵皮匣子,用掛在脖子上的鑰匙開了匣,掏出一個布包,又解開包拿出一隻瓷公雞來,雞背上開著一道縫。她一搖便發出咔嗒咔嗒的碰響聲;她把它倒過來,在梳妝檯的上方用力搖動,錢幣從縫口斷斷續續地落下。阿姆斯特德在床上望著她。
“深更半夜的,你拿出這些賣雞蛋得來的錢打算幹什麼?”他問。
“我自己的錢,愛咋辦就咋辦。”她在燈光下彎著腰,面色古板嚴峻。“上帝明白,是我辛辛苦苦攢下這些錢的。你從來沒動過手。”
“當然囉,”他說,“誰會跟你爭高低,你養的那些母雞除了黃鼠狼和蛇哪個敢去碰。這隻存錢的瓷公雞也是一樣,沒有人敢碰。”這時她突然彎下身子,扯下一隻鞋,朝瓷公雞狠狠一擊。阿姆斯特德斜倚在床頭,看著她從碎瓷片中間拾起錢幣,連同剛才未抖出的幾枚,一齊放進一個麻布小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