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全部召集,只需要保證二十九個商人,十個社會知名人士,以及縣域內範圍最大的五個行政村和人口最多的五個行政村的議員(不重複)共計四十九人自動出任常務議員,也就是說大小事情基本上就這些常務議員說得算了。

縣財政就掌握在議會手裡,如果沒有議會同意或鎮守使府的命令,任何人不得使用一分錢。

光是這麼一個議會制度的構想,就看的王振宇驚歎不已了,誰說這個時代的中國人民智未開?涉及到權力結構設計,這些平rì見誰都點頭哈腰的商人們隱藏的智慧就迸發出來了,還真是刺刀站到那邊的背後,那邊的腰桿子就能硬起來。

如果在全國範圍內推行這個制度,那麼誰也別想當軍閥或者一黨制了,因為錢和人事權都在議會手裡握著呢?

對了,對於人事,也不知道這九個人裡面哪位大大學過西方政治學?居然提出了一個西方政治學概念,文官事物委員會。大致就是把zhèng fǔ的官員分為兩類,一類是僱員xìng質的文職官員,也就是過去的吏;另一類就是縣長任免的局長,副局長,這些人屬於行政官。文職官員採取英國的方式,工作合同五年一簽,期滿決定是否續約,同時文職官員根據表現一年加薪升級一次。但是這些和行政官無關,行政官只有推薦權和評定權,人事任免和薪資調整權都在這個文官事務委員會。王振宇一看就明白了,這等於是把組織部劃給了全國人大。而沒有了人事權和財權的局長們除了安排差事,無法透過利益把自己和下屬合成一體。同時,這些文職官員任期是五年,而且服務滿十五年就自動續約十年;而行政官員是四年,如果沒有意外,任何人當縣長,局長都不會影響到縣zhèng fǔrì常工作的開展和進行。因為這些文職官員只對議會負責,而他們的上級只有策劃,組織,安排,排程的權力了。

這個跨度比王振宇自己想象的mín zhǔ還要大,大到議會無法無天的地步。

不過也不能打擊議會的積極xìng,王振宇提筆改了幾條,其餘不變:

第一,縣長由全縣居民投票產生,參加縣長選舉的人必須組建一個選舉團隊,而且當選後的局長,副局長人選也只能從選舉團隊中產生。

第二,縣一級的司法機構,如監察局,法院的負責人由上級(指鎮守使府)委任,實行垂直領導。

第三,議會的議員不想有免訴權和司法豁免權,涉及違法行為的,一律由監察局負責監察,移交法院處理。

第四,縣以上為省議會,府一級為鎮守使或省府派出機構,無需設立議會。

第五,各縣賦稅的必須分攤駐軍費用,必須根據稅種上交規定賦稅。

第六,議員必須承擔相應社會責任,具體範圍可自行選擇,不強制安排。

第七,議長一年一選,議長的許可權最重要的一條就是決定會議的召開和會議的議程。

商人們看了看王振宇加的這幾條,雖然限制議會權力的意圖明顯,但是能做到這一步已經嚴重超出自己等人的想象了,所以他們也很滿意的表示了贊同。

接下來就是一個很實際的問題了,世界上沒有免費的午餐,我們的王振宇將軍能把縣治大權交給地方自營,那自然不是好心做善事,必須是要有回報的。

陳洪吉等人反覆協商後,提出了自己的交換條件:“王將軍實在是長者之風,確實是一心為民,我等雖然是販夫走卒出身,卻也不願落於人後。王將軍如此厚待我一府四縣的百姓,我等自然也要報效一二才是。”

接下來就是具體的條件:

第一,一次xìng贊助猛虎旅軍費100萬元,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