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悄悄的我走了(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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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x年,我一(徐志摩)
簡單地自我介紹一下:我是這部小說的第一個我,我叫徐志摩,代號我一。我出生在海寧硤石一個商人家庭,父親是商會會長,也就是說,是一位成功的商人。因為不是每一個商人都能當會長的,而當商會會長的必然是商人。而我就是現在說的富二代。
我從小寫得一手好文章。一篇文章被浙江都督的秘書巡視學校時視為至寶,這位秘書叫張嘉璈,是幼儀的四哥,他聽說我父親是商會會長,便託人上門說媒。會長大人別提多高興了,用現在的話說叫官商勾結。於是我就被定了親。那是父母之命的年代(其實有母親什麼事?只是被告知一下而已)。為了跟幼儀辦婚禮,父親甚至命我推遲一年去別人怎麼也考不上而我一考就考上了的最高學府北京大學讀書。我跟幾千年來的王志摩李志摩方誌摩一樣,就那樣被推上了情的斷頭臺,被送上了所謂家的驛道,被父命,被門第。
婚後,我到了北京,在幼儀二哥張君勱舉薦下,得以拜清末民初的大名人梁啟超為師。之後,我赴美國留學,輕而易舉地拿下學士和碩士,卻因著迷於英國哲學,著迷於一個叫羅素的哲學家,拋棄了唾手可得的博士學位,轉赴英倫。
一切從那裡開始,從那裡開始拐彎。我在英倫他鄉見到了在北京蒙有一面的林天民,被他那在北京見過卻由於其幼小而沒有印象的女兒林徽因迷住了。把一個在傳統裡閉著眼睛過日子的青年迷成了追求愛情的人,把一個想著繼承祖業的政治學和經濟學學生迷成了詩人。就是這麼簡單。愛情是世界上最簡單的東西。
扯遠了。接著說下去。
那些天我一直在空中飄著,時而在我的皮囊的上方,那被抬起被運送被覆蓋被更衣的皮囊,時而卻也在北京,陪伴我的徽徽,抽打我的情敵梁思成。平時我不會去打他,這會兒我一個勁地打。可是他永遠無動於衷,只是有時會去關一下窗,把明明關好了的窗開啟再使勁地關一遍。他以為那是風。我想笑,卻笑不出聲來,表情也是笑不出來的。我笑不出來,也是因為可憐徽徽的臉,那都有些腫起來的臉,那麼嬌嫩的臉也被眼淚洗腫了。我心疼,可是也疼不起來。
最終我還是去了上海,許多人都去了上海,還有許多花籃和輓聯。有蔡公元培寫的怎麼也是個詩,橫豎也是個死,有黃炎培寫的卅年哀樂春婆夢,留與人間一卷詩。所有報刊都連日發表悼念我的文章。有人稱我為中國新詩第一人,或者詩壇盟主。我飄到你們上方了呢,卻終於想起來給我一些個頭銜了。不覺得有點晚嗎?為什麼不在我活著的時候給,至少讓人看得我接到這個頭銜的表情?
最令我感動的是上海,殯儀館外,那些進不去的、之前幾日已排著長隊或擠成一片的年輕的人們,他們反覆地念著,聲音是那麼整齊: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來;我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
幾千人的聲音,卻是那般整齊。我多想流淚,卻流不出來。天空居然沒有一絲雲彩,沒有要下雨的意思。
許多人把我這首《再別康橋》稱為當今天下第一詩,從而引出我這個當今天下第一詩人。然而,就在那幾天,或者說從那幾天開始,這詩研就區域性地變了味了。有些小報已在“探討”我跟徽徽是否發生過肉體關係,而且偏偏要從我的所謂第一詩裡找出些蛛絲馬跡來。
本來大家都知道這首詩。可是為了說明問題,我還是重新發布一下:
輕輕的我走了,\/正如我輕輕的來;\/我輕輕的招手,\/作別西天的雲彩。\/\/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陽中的新娘;\/波光裡的豔影,\/在我的心頭盪漾。\/\/軟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搖;\/在康河的柔波里,\/我甘心做一條水草!\/\/那榆蔭下的一譚,\/不是清泉,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