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x年,我三(顧城)

我跟雷說:我們把Sam接回來吧,我想他了。可是雷沒有理我。雷開始經常地不理我了。本來,如果倒退一年半年,她會高興得跟孩子一樣。她不接這個話題,我的感覺更糟糕了。

我是真的想小木耳想我們的Sam的。我是愛他的,但是我同時又怕他。我怕他不光是他會把雷對我的愛拿走一半甚至一多半,還有其它因素。

我平生寫的最後一首詩叫《回家》,也許你們讀了這首詩就會明白,我要雷送走Sam,到底是因為什麼。這首詩有點長。我摘幾段在下面:

我看見你的手\/在陽光下遮住眼睛\/我看見你頭髮\/被小帽遮住\/我看見你手投下的影子\/在笑\/車子放在一邊\/ Sam \/你不認識我了\/我離開你太久的時間\/\/我離開你\/是因為害怕看你\/我的愛\/像玻璃\/是因為害怕\/在臺階上你把手伸給我\/\/……\/\/ Sam \/我要對你說一句話\/ Sam我喜歡你\/這句話是隻說給你的\/再沒有人聽見\/愛你,Sam \/我要回家\/你帶我回家\/\/你那麼小\/就知道了\/我會回來\/看你\/把你一點一點舉起來\/ Sam,你在陽光裡\/我也在陽光裡

明白了吧?我愛我的兒子Sam,可是我害怕看到他。我的愛是玻璃做的,我害怕它會碎掉。我害怕我會長大,成為上一輩子的人,害怕父親這個稱呼。我害怕當了父親我就會離開我的童話世界。我當然也害怕雷的愛不夠大,不能夠大到哪怕是平均分配的地步,雖然即使是平均分配我也會受不了。

接下來的事情就沒有任何的愉快了。我只想盡快地把它說完,可以省略的儘量省略。

我覺得悲劇不是發生在激流島上,而是發生在柏林的。我跟雷到柏林去參加交流,做演講。在那裡我聽朋友告知,我走後,英兒也走了,她是跟一個澳大利亞人走的,那朋友還有鼻子有眼地說,她跟他說了,她這麼混下去不是事,她首先要做的事是弄一個合法的居留許可,所以她要結婚了,跟那個澳大利亞人。

毫無疑問,可想而知,我聽到這個訊息會怎麼樣。

本來我就要炸了,只是沒有炸的直接理由。也許覺得這一把火放得不夠,不夠把我炸上天去,另一個朋友告訴了我另一個訊息。他同樣說得有鼻子有眼的,他說:據可靠情報,雷跟一個姓陳的德國華人好上了。他怕我不信,還說,這個德國華人有個外號叫大魚。還怕我不信,他說:是我親眼見到的,你夫人跟那條大魚手牽著手走在菩提樹下大街上。他說他驚呆了,在他驚呆後,他看到他們倆在博物館島的入口那裡親吻上了。

我跟雷核對過了。核對過後我才炸開的。雷竟然一口承認了。她說,她不能這樣過一輩子。她崇拜我,敬我是天才,她說,也許是中國當代詩歌史上空前的天才,可是,她不能這樣過下去。她乾脆說:本來我還不知道該怎麼開口,可是既然你說到了,那我就告訴你,我決定了,我要跟你離婚。

結果我卻沒有炸開,我甚至求她了,我從來不會求人的,儘管我的求好象永遠都不是求。我說:英兒已經走了,你不能再走。我又說:我決定去死了。她聽到我說我決定去死,怔了一下。怔了很久。後來她說:這樣吧,你不是說你要寫一部長篇小說嗎?你就寫我們三個人吧,或者就寫英兒,你自己總結一下你的感情問題。

她沒有再往下說,可是我懂了。她的下一句話應該是她要看我總結得怎麼樣。也就是如果我總結得好,說白了叫檢討深刻,令她滿意,她可能會給我發一個免死金牌。

接下來,在德國,我跟她就開始寫長篇小說《英兒》。我不會打字。我口述,她打字。

我還有個想法:如果雷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