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的是,小城市工作機會少,工資還很低。

有些工作需要出差,有些要無條件加班,有些只招收本地人。

一連半個月,畢秋髮了無數簡歷,通知她去面試的,寥寥無幾。

周律師打來電話,提醒她說:“你現在上網,開啟某平臺看熱搜榜。”

畢秋以為自己又被罵上熱搜,點開一看,竟然是玉江市公安局,釋出了網傳她遺棄黃冬英的通報。

畢秋點開一看,只見通報上寫著:

近日,玉江市江北區發生“網傳某酒店女員工畢某遺棄生母”事件,引發公眾關注。

玉江市公安局成立調查專組,依法對該事件進行調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關於事件調查處理情況。

xx年xx月xx日,網路使用者“讓我一夜暴富”在某平臺賬號釋出影片稱,在某酒店工作的女員工畢某遺棄生母。

該影片釋出後,引起網友熱烈討論。

經查,xx年xx月xx日下午十三時許,畢某生母黃某某從老家坐客車來到玉江市,要求畢某支付十萬元人民幣,以供兒子畢x結婚使用。

畢某以要撫養女兒,經濟條件不允許為由,拒絕黃某某。

黃某某威脅畢某,不給錢便在她工作的酒店鬧。畢某無奈,只得用電瓶車將黃某某送至市客運站。

黃某某不願回去,在親戚家暫住一晚。

黃某某並未露宿街頭,畢某也無遺棄行為。

二、網傳畢某從事特殊服務行業不屬實。

據查,畢某大學畢業後,一直在玉江市從事酒店前臺工作。網傳畢某從事特殊服務行業不屬實。

三、網傳畢某未婚生子,私生活混亂等行為,此屬畢某私事,不予調查通報。如網友有侵犯隱私、造謠誹謗等行為,請畢某自行維權起訴。

四、網名“讓我一夜暴富”網友,真實姓名為喬某強,(男,35歲)因釋出不實資訊,且未經同意,擅自將畢某的肖像與個人資訊釋出網上,對當事人畢某造成嚴重經濟與財產損失。

喬某強的行為,侵犯了他人隱私,情節嚴重,已構成侮辱罪。

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我局已對喬某強進行罰款五百元,拘留十日的處罰。

喬某強所犯侮辱罪,在拘留期滿後,將由當事人對他進行起訴。

在此,真誠感謝熱心群眾的報案,也真誠希望廣大網民朋友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讓我們一起營造良好的網路空間。

玉江市公安局

畢秋看完通報,心裡酸甜苦辣交織,說不出什麼滋味。

底下的評論大部分比較友好,都是覺得喬某強罪有應得的。

有些女孩敏銳的覺察出了通報內容的不尋常。

“據我所知,玉江市的前臺工資很低。除去各種扣費,到手大概三千左右,畢某還要養女兒,可她媽媽張口就要十萬。”

“盲猜又是一個重男輕女的家庭,壓榨女兒供養耀組。”

“不用盲猜了,他們就是。”

“我先前就覺得不對勁,一個媽媽千里迢迢的來看女兒,怎麼一晚上不到就要把她趕走。原來來的不是親媽,是吸血鬼。”

還有人爆料,“我就是畢某老家的,她媽媽重男輕女非常嚴重。這個畢某還有個姐姐,十五歲就被她送到工廠打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