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佐尼自盡了(第1/2頁)
章節報錯
當邦達出現在眾人面前時,老族長蘇布吉撒已經基本控制住了場面,但人們仍聚集在蘇布吉撒家門口不肯散去,時不時還有人互相指責、對罵著,心中的怒火仍沒有消停,只需一點火星又會引起一場打鬥。
族人們看見邦達出現時,都把目光轉向了他,只見邦達揮了揮手,示意大家安靜。奸滑的他在接下來的話裡,著重強調了幾個意思:所有人都知道了事情的經過。是納扎家的兒子馬羅強迫、玷汙了佐尼,使邦達家族受到了侮辱,這是任何一個家族都不能忍受的。馬羅的行為違背了達亞瓦神的意志,是對神的褻瀆,必須按神的意志和族規進行懲處。此事交由族長蘇布吉撒處理,邦達家族願意維護全族的團結,但發生的事情必須給本族一個交待。
邦達不愧為老奸巨滑之人,幾句話的意思層層遞進,最終把矛盾推給了老族長蘇布吉撒,他逼著老族長處理馬羅,藉此打擊納扎,讓納紮在族人面前抬不起頭。
邦達說完看著蘇布吉撒,要當場給予答覆,這明顯讓蘇布吉撒有些為難。蘇布吉撒尋思,事情的經過究竟是怎樣的,需要搞清楚才能處理,不能只聽一面之詞,這是常理。
同時,他也為納扎家裡發生這事感到惋惜,在內心裡,他還是有些傾向於納扎。但是,人已經被抓了現行,事實是明擺著的。蘇布吉撒想了想後,讓兩個頭領到自己家裡去溝通一下,隨後就招呼大家散去。納扎和邦達見事已至此,再爭吵下去也不會有什麼結果,就各自招呼本族人回家,隨後到了蘇布吉撒家裡商量。
確實,馬羅已經在哥斯家被人抓了現行,事實已經存在,是無法否認的。邦達反覆強調責任全部在馬羅身上,對於這樣的指責,納扎也無話可說。
在隨後的商議中,納扎表示願意上門道歉並在物質上給予補償。其實,納扎心裡知道邦達的最終目的是什麼,自然希望以可以承受的代價來平息這場風波。
果然,邦達表示賠償可以不要,但一定要按族規處理,否則就是對神的不敬,族規何在?蘇布吉撒清楚邦達想的是什麼,他有心幫助納扎度過這一難關,奈何情況對納扎極為不利,作為一族之主也確實比較為難。
最後,蘇布吉撒想了一個緩兵之計,在規勸了一陣後就讓兩人先回去,明天召集族裡的老輩人再議此事。
烏茲託魯奴人的族規規定,凡嚴重違規者就要受到懲罰。但在烏茲託魯奴人的觀念裡,人是達亞瓦神創造的,人類自己沒有權力決定,包括人的生死,一切都要交由達亞瓦神裁決,接受神的懲罰。也就是任何人沒有權力處死另一個人,只有神才有這個權力。也許,這是在生育率低下時期形成的習俗被保留了下來。
他們在達亞瓦神廟前開闢了一塊場地,建起了半人高的地臺,臺上面安置了五根木柱,施刑時,把人犯捆綁在柱子上,依其行為嚴重程度,從低到高分一、三、五、七、九天時間為限,在受罰的時間內不吃不喝。在此期間,人犯和其家人要向神懺悔,並乞求神的寬恕。如果在規定的時間內還能存活下來,說明神接受了他的懺悔並得到了寬恕。
在烏茲託魯奴人的觀念裡,懲罰分為九級。懲罰取單數不用雙數,意思是希望此行為只有一次,而不希望有第二次。所以實際只有六級。九為極數,象徵著最大、最多、最重。
違反者,依嚴重程度按級懲罰。對神不敬、辱神者處九級;殺人者處七級;奸人妻女者處五級;不敬、虐待父母者處三級;鬥毆或致人傷殘者,視其輕重處一至五級。不夠級別者將由族長負責懲處。
人如果長時間不吃不喝,就會失去水分和營養,身體的熱量會隨著時間的推移慢慢減少,機體不能進行正常的新陳代謝,最後功能衰竭而亡。因個人身體素質而異,大致為三至七天時間。
如果在接受懲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