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

明白了,問題出在死因上。

人怎麼死得你都沒搞清楚,檢察院當然要打回來,對他們來說這是“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正如韓博預料的一樣,王大拿起一份材料:“檢察院送達補充偵查通知單,同時送達《陶玉玲故意殺人案退偵提綱》,提出,案發現場裝‘萬靈’蒼蠅藥的藥袋是否提取?藥袋是否殘留有藥?如有藥應化驗出是什麼藥?是否能毒死人?

提出應提供現場勘查筆錄及照片,應提供屍檢照片。同時提出化驗報告中未檢出常見毒藥成分,應排除其它死因的可能性。總之,在這些情況沒搞清楚之前,不具備起訴條件。”

檢察官很負責,韓博下意識點點頭。

“老帥”知道這個案子,知道大概情況,但當時南州是縣級市,南州市公安局不是分局,只是業務指導,不太清楚後來又發生過什麼,又點上根菸,冷不丁問了句:“後來呢?”

南州分局刑警大隊長接過話茬,一臉尷尬說:“後來根據提綱要求,提取案發現場裝有蒼蠅藥的袋子及袋內殘留粉末送省廳檢驗,檢出白色粉末含有‘萬靈’成分。但由於時過境遷,現場早已破壞,屍體早已火化,無法提供現場勘查筆錄及照片,也沒有屍檢照片。

由於當時沒有對屍體進行病理檢驗,同樣不能排除其它死因的可能性。2000年8月,檢察院出具《檢察意見書》,經‘三長’會議研究決定,對犯罪嫌疑人陶玉玲取保候審。”

“現在呢?”

“死者父親、弟弟多次報案,不斷上…訪,在跟丁家人發生爭執的過程中,陶玉玲居然聲稱就是她毒死的,毒死又怎麼樣。民憤太大,壓力太大,分局只能將其羈押,人關在看守所。”

韓博低聲問:“進了看守所,她口風就變了?”

“她知道我們沒足夠證據,有恃無恐,她還請了個律師,關著不是事,放又不能放,搞得我們焦頭爛額。”(未完待續。。)

第四百七十三章 無奈!

後來發生的事遠不止分局同志介紹得這麼輕描淡寫。

丁國財死了,全鎮都知道是陶玉玲毒死的,連陶玉玲自己都不止一次承認是她乾的。殺人償命,一個殺人犯不光沒被槍斃,反而把她放了,甚至天天在眼前轉。

南州市變成南州區,經濟發展極快。

她由農民變成市民,她家由農村變成城鄉結合部,政府徵地有補償,房子拆遷同樣有補償。

丁國財死了,她是當家人,儘管依然是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政治權力和財產權並沒有被剝奪,各種補償款拿幾十萬,日子過得越來越滋潤。

既涉及到親情又涉及到金錢,丁家人自然不答應,從南州找到南…港,從南…港找到江城,再從江城找到bj,一級一級上…訪,說南州公安局(南州分局)包庇。

各級黨委政府、各級公檢法司、各級人大政協……只要能去的全去過,各種舉報信、反應材料裝起來有一編織袋。

三天兩頭有材料轉過來,隔三差五有領導批示,村裡、鎮裡和區裡也很頭疼,一有重要活動或上級檢查就安排人去丁家盯著,苦口婆心做工作,讓他們彆著急再等等,讓他們相信政府。

方方面面壓力最終還是集中到分局,分局沒辦法,一扛不住就將陶玉玲關進看守所。

丁家人不答應,陶玉玲一樣不答應。

一看見辦案民警就聲稱她說得是氣話,她一個女人,丁家人總欺負她,怎麼怎麼可憐,說幾句氣話又怎麼了。

有證據你槍斃我,沒證據你們憑什麼抓人?

她有錢有孃家人幫著出主意,請律師,丁家人上…訪她一樣透過孃家親戚和律師維權。公安機關不能知法犯法,各級信…訪部門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