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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經過這麼一鬧,我滿心希望吳原能夠良心發現,吃完飯稍稍逗留片刻,哪怕只有十分鐘,應付一下也好。
然而適得其反。叛逆的他來吃飯用的時間更短了,吃飯時第一碗先端給他,他坐下就吃,其狼吞虎嚥狀像個惡鬼;等我們把飯端上,他已經吃了一半了;我們剛吃到一半時,他已經吃完了;吃完後把碗一推,悶聲不響去門口換鞋,連句告別的話都不說扭頭就走。
隨著“砰”的一聲關門巨響,我們三口面面相覷,不知道又做錯了什麼?
對於丈夫的表現,我氣憤得要命,父母也頗為不滿,但是考慮到他家人遠在石家莊,吳原一個人也挺可憐的,還是不要招惹他吧!
我媽為了讓女婿吃得舒坦,天天變著花樣兒做好吃的:水餃、餛飩、包子、和樂……,惟恐他吃不飽。
對於我父母的照顧,吳原非但不領情,背後還說盡壞話,一次他竟然抱怨道,說那段時間他像個孤兒!
天地良心!我們怎麼對他的?他怎麼能說出這種不負責任的話?
每次他來吃飯,我媽都站在陽臺眼巴巴地張望,見他進了院,才下鍋炒菜,為的是讓他能吃上一口熱乎乎的飯菜,可是吳原卻怨聲載道,當著我的面向他媽告狀:“歡顏她媽不見我來不做飯!”氣憤的表情無法用言語形容。
我驚訝得說不出話來,這是什麼邏輯?我反問他:“我媽不看見你來才做飯,那你讓她什麼時候做?”我知道婆婆舔犢情深,趕緊對她解釋:“我媽要是把飯早做好,冬天天冷,一會兒就涼了,吳原胃不好,吃了豈不是要難受?要是吳原來了還不做飯,不是耽誤他上班了嗎?如果換了你,你說什麼時候做飯才好呢?”婆婆眨巴眨巴眼,一臉沉思狀。
這還不算,最令人不可思議的是,吳原竟然抱怨說我媽有一次往我碗裡夾菜,沒有給他夾!我從來沒見過這麼小心眼的男人,太離譜了!當時我正處於哺|乳期,飯量自然要大一些,我並沒有記得有夾菜這回事;即便有,也完全在情理之中。作為丈夫的吳原,看到丈母孃疼女兒,應該高興才是,可是令人遺憾的是他卻表現出強烈的嫉妒之心,連自己的妻子都不放過。
平時吃飯,我媽總是給女婿端上第一碗,盛得又多又滿;好吃的菜都擺在他面前,生怕他吃不飽;其間不住地勸他多吃,經常為他夾菜;有時前一頓吃剩下的飯,第二頓我和父母吃,從來不給他吃剩飯。這些事情千真萬確,難道吳原統統都忘了?
而與此對比鮮明的是:我們每次在公婆家吃飯,他倆都爭著為兒子夾菜,公公一個勁兒勸道:“兒子,來,吃這個,這個好吃!”婆婆同樣不甘示弱:“這個有營養,吃這個!”從來沒有哪個人為我夾過菜,有次婆婆似乎想為我服務,卻被吳原一口頂了回去:“你還用得著給她夾菜?她不會自己夾?”婆婆見兒子阻止,伸到半空的筷子很自然停住了。
——話不在多傷人心!吳原根本就沒把我當成他家的人!
可是吳原卻不這樣認為,他把這件事當成眼中釘、肉中刺,反覆提起不下十餘次,經常當著婆婆的面惡狠狠地質問我:“你說,你媽是不是給你夾過菜?”
我哭笑不得,同時又氣憤地無話可說,面對這樣一個小雞肚腸的丈夫,我還能說什麼?
除此之外,還有兩件事被他當成攻擊我的靶子。一件是有次他發現鞋裡有顆小釘子(估計是從牆上掉下來的),於是推斷我們三口暗害他;另一件是他上班,剛巧我爸去門診打針,與他同時出門,他便認定我爸是在跟蹤他。真有意思!
吳原將在我家所受的委屈統統寫進日記,其語言之天真、思維之簡單,讓人幾乎噴飯!
13日 晴。 星期天毛寧《晚秋》“心中藏著多少哀和愁,”早晨給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