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的信箋紙進行了紙質化學物質對比鑑定,結果完全相同。與此同時,又調查到翟男相近期曾經奉命到京城船舶機械二廠去出差。這樣,第二封匿名信的信封也就有了合理的解釋。至此,專案組已經完全有充分的理由認定匿名信出於翟男相之手。

隨後,也是在中央的15天最後限期內,翟男相被捕。審訊中,翟男相爽快地供述了他寫匿名信的事實。

第十三、案件真相

翟男相的阿姨漆戒(藝名:七姐),早年曾是小有名氣的越劇演員,又是一位24年入黨的老革命,32年開始為特科在魔都做情報工作。由於她是魔都文藝界的一名活躍分子,所以結交的朋友中以文藝界居多,這樣,她認識了當時的明星雲鶴。在與雲鶴的交往中,漆戒很看不慣她的那套生活作風,於是就主動割斷了與雲鶴的關係。當時,史文慧不知道雲鶴也是地下黨員,更不可能料到她以後會成為『主席』的夫人。由於漆戒在翟男相的父母犧牲後與黨組織斷了聯絡,因此直到解放後才從熟人嘴裡知曉這一情況,大驚之下,非常想不通,便免不了要在家中說說雲鶴的過去。聽得包括翟男相在內的家人一個個都難以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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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發生前,翟男相去市區辦事,在街上無意間碰到了外出購物時前呼後擁的雲鶴。儘管他連雲鶴的照片也沒看見過,但是還是一眼就認出那就是雲鶴。一瞬間,翟男相的頭腦一熱突然產生了一個瘋狂的想法:這個女的太囂張了,要給這個女人一點難堪看看!

以翟男相和雲鶴兩個如此懸殊的地位,翟男相要給雲鶴難堪的想法是很難實現的。但是,翟男相還是馬上冒出了給雲鶴寫匿名信的念頭,把她當年那些醜事給她抖出來,羞她一羞也好!

這樣,翟男相就開始跟蹤雲鶴,弄清了她下榻的地方,並且當即寄出了第一封匿名信。幾天後,他利用去京城出差的機會,又寄出了一封。

第十四、匿名信案件的後續結果

對翟男相的處置,倒不像案件的偵查那麼嚴重,因為像是原本來自總理所代表的中央那邊的壓力,因為作案原因查明瞭純屬是私人恩怨,和會議的安全保密工作等無關,說不定翟男相的父母、阿姨當年還是他的老部下,所以也就放手不管了。本來,像是這類案件,因為是公安部直接抓的人,是要送到京城去處理的。但是,不知什麼原因,翟男相併沒有被送到京城處理,也沒有在魔都處理,而是因為他是部隊的人就由部隊的軍事法庭給審理處置了。

軍事法院給翟男相定的罪名也出乎人們的意料,叫做“洩密罪”,判處了翟男相3年有期徒刑。這個罪名讓圈子裡的很多知情人背地裡笑了幾十年,衍生出許多像是不準說首長(xx,根據情況不同而變化)是笨蛋,否則是洩『露』國家機密之類的笑話版本。

據說在審判時,當時有部隊的高階將領站出來說話了,說翟男相是烈士子弟,可以從寬處理,力保之下才有了這麼一個結果。不過,這個案由為翟男相20年後的平反留下了一個難題,當然最終還是解決了。

第十五、“第18號案件”的後續結果

“匿名信事件”告破後,“第18號案件”一直拖到了61年才結束,與翟男相的結果相比較,結局非常地慘烈。這起給雲鶴寫匿名信的犯罪嫌疑人,原來竟是中央一位德高望重的首長的夫人,在這位首長逝世後因為別的事情給中央寫信,結果無意中被發現了與那封匿名信的筆跡相同,屬於“自投羅網”才最終告破。結果組織上還沒有來得及因為這件事情處分她,嫌疑人就在家中『自殺』身亡了。撥『亂』反正後,當然最後也是平反了。組織上給嫌疑人的平反結論為:“給雲鶴寫信的內容沒有錯誤,原定『性』是錯誤的,純屬冤案,應予平反,恢復名譽”。(本章又名:你犯過這樣的洩密罪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