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匿名信的案子應該怎麼破(第1/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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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林千軍,服役於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第二局,我曾南出友誼關在熱帶雨林裡暴打過“世界第三軍事強國”,也曾在“帝國的墳場”裡和阿美利亞的貝雷帽們談笑風生一起給包著頭巾的大鬍子送去過他們急需的rpg。 然而這些都和下面要講的話題沒有什麼關係,我現在的主要工作任務就是要找到一個偷偷給國家寫信的人,他的代號叫做“蝴蝶”。現在我將以兩個以前的案例向你講解在地球上某些被汙衊為最權利集中最沒有秘密可言最生命不能承受之輕的地方之一是如何發動國家機器尋找到那些當權的人想要找到的人物的。
在地球上的一小部分很有或者非常有實力的國家,自古以來關於國家機器中強力部門的荒誕傳聞和超乎想象的威懾力總是非常扭曲地在部門外被人們傳頌著,但是真正的只有在那些部門裡浸『淫』已久的人物才知道在現實中他們力量其實是多麼地侷限和存在多少使用上的限制。但是換個角度來想象的話,如果那些執法者已經無所顧忌的話,那麼其中的任何部門或者辦事人員都可以幹出令人髮指的事情出來。
我和我的同伴正在面對一個建國以來前所未有的挑戰,在“蝴蝶”專案這件事情上,估計沒有什麼以前的案子會比這個更加重要了,如果沒有適當的成功案例和經驗可循的話,那些密切關心著案情的首長們都不會多看你一眼。
今天我們要解決的案件型別實際上就叫匿名信式案件,這裡面危機四伏,因為牽涉到中央層級要追查的信件,人物背景和信件內容往往可能把辦案人員也拉進深淵。想要儘快擺脫困境你就要希望嫌疑人頭腦比較地簡單,線索比較地明確,最重要的是中央支援你的決心和態度。
前面我已經提到了“18號案件”,就是從魔都寄到浙省給雲鶴的匿名信那起案件,因為案件的特殊『性』和破案線索的極度匱乏,專案組的破案思路在沒有得到當事人雲鶴的積極配合的情況下,採取的是“結硬寨·打呆仗”的笨手段,這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
要破獲類似案件,首先考慮的是受益人。按照在破獲匿名信案件中最優先考慮的所謂“找不到兇手則受害人死後的最大受益人可能就是兇手”的邏輯,對付那些在幹部提拔使用時冒出來的匿名信往往有神奇的效果,但是在“18號案件”中卻找不到任何明顯的受益人。因為像這封匿名信中涉及到的材料內容,從抗戰時期開始,就有下至平民百姓上至中央首長以各種形式向組織上公開反映過這個問題,組織上也已經形成了相關限制『性』的決定,除了作為私下裡背後議論的談資,在政治上已經沒有更多意義了。到了解放後這封匿名信再翻舊賬以直接羞辱的方式出現,除了讓雲鶴焦頭爛額、顏面掃地、『性』格更加暴虐之外,並不可能讓任何人從中受益。
然後就是知情人了。“18號案件”專案組走得就是這個路子,他們將破案的重點放在魔都市黨、政部門和30年代曾經在文藝界工作過的人身上,但是雲鶴當年的特殊身份和情感經歷實在是太招搖和為人所知了,即使是把嫌疑人的範圍限制在魔都,限制在凡是過去和雲鶴關係不好或議論過她、說過對她不滿話的人中,還是先後排查出了800多位的嫌疑物件,並都一一進行了筆跡的比對,即使付出了這麼多的辛苦努力和代價,還是暫時沒能找到寄信的嫌疑人。如果把範圍擴大到全國,起碼就是四位數以上的嫌疑人了,就更加地曠日持久和聲勢浩大了,只能一直拖著,期待出現新的線索。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我們再來看看前面提到的後面這一起被稱作“匿名信事件”的案件又是如何偵破的呢?
案件的發生情況前面已經介紹了,因為事情發生的時間比較地新,專案組介入得比較地快,那麼即使是在限期破案的情況下,還是在“18號案件”的經驗情況下有著更多的線索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