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頂處一片烏雲,那個剛剛還難以動彈的傢伙,竟然已經笑著撲了過來,跟著勃頸處便傳來劇烈的疼痛。

他在咬我,我應該將他推開。再砍死他,這人不是明狗,而是真正的明軍,而且是個勇士。只要能夠殺了他,大貝勒一定會給我賞賜,家裡說不定會多幾個包衣,還能多幾畝地……

可是,我為什麼不能動了?

咬死了最後一個披甲兵。趙森艱難的翻過了身,大口大口喘著氣,大口大口吐著血沫子,這個姿勢讓他有些難受,但他必須要轉過來。因為揹著死不太威風,只有這樣才能做到人死鳥朝天,也能讓他最後看一眼這大明的天。

“四個真夷,十五個包衣,再加上打這麼一仗,也差不多該升三品官了,說不準是個參將呢,參將……”嘟嘟囔囔的念著參將這個詞,這曾經是他參軍時候的夢想,此時也成為了最後的呢喃聲,似乎這種聲音能夠支撐著他飛上極樂勝境,直到他只剩下最後一口氣時,這才用盡全身力氣抬起右臂,指著有些昏暗的天空道:“孃的,老子也算為國盡忠了……”

徹底閉上雙眼之前,趙森似乎聽到了遠處有人在大聲吶喊,那聲音聽起來有些耳熟,似乎狗營當初從他這裡經過的時候,隊伍中就有個類似的聲音,在給手下的弟兄提著精神,還帶頭唱什麼妹子啊,細皮嫩肉啥的。

那是宋慶嗎?

真想見見他啊……

宋慶其實在半個時辰之前就已經到了,只是見松山堡方向激戰,卻沒有直接過去幫忙,而是催動戰馬,帶著人直接衝向莽古爾泰的軍陣,並且在第一時間就取得了戰果,因為莽古爾泰根本就沒想過,有人會用這種方式打仗,松山堡方向明顯吃緊,無論是出於救援,還是出於先穩住陣腳,都應該先朝那邊靠近,而不是攻擊他這個有一千多披甲兵的軍陣。

宋慶偏偏還就這麼做了,而且絲毫沒有懼怕他這一千披甲兵的意思,跟隨他衝過來的明軍都像惡狗一樣,毫無顧忌的撲了進來,宋慶本人更像是頭尋找對手的瘋狗之王,不斷殺掉前面的敵人,同時尋找更強的下手。

勇將的力量,在這一刻發揮得淋漓盡致,莽古爾泰也讀過三國,畢竟這本書在後金的地位相當於孫子兵法,那是有指導性作用的,可他還是對其中那些武將單挑之類的東西依然不感興趣,那是鰲拜等人喜歡的玩意,他更喜歡周瑜陸遜一流人物,雖然是因為武藝不算出眾的緣故,可也能看出他打仗的風格,對勇將什麼的根本就不相信。

但現在他真的信了,宋慶正在發揮這個作用,並且效果越來越強,無論是包衣還是披甲兵,在他面前最多走四個回合,最初時候後金兵們還只是覺得這人勇猛,估計過不了多會兒便會力竭,無法再持續這種瘋狂的狀態,當宋慶殺人越來越多,也越來越靠近莽古爾泰的時候,終於還是開始心慌了,畢竟他們是人,不是毫無感情和喜怒哀樂的機器。

而現在的宋慶顯然已經殺發了性子,跟在他身後的狗營同樣也是如此,每個人都在悶著頭砍殺敵人,直到自己被不知何處襲來的刀槍殺死,沒死的踏著血跡斑斑的路繼續前進,繼續揮舞著兵器砍殺,哪怕是後面那些看起來不怎麼樣的明軍,也敢三五成群的包圍住一個後金兵打了,明軍的氣勢幾乎被他一個人帶動起來,瞬間變成了高效的殺人機器。

沒過多久,莽古爾泰便覺得頂不住了,他做事沉穩,大事臨頭時卻也果斷,遠遠看了看還在松山堡方向的人馬,沒有絲毫拖泥帶水,直接下令道:“前隊變後隊,讓包衣擋住宋慶,其他人跟著我撤!”

包衣在撤兵的時候當炮灰,這是後金的老套路了,沒有包衣的時候則讓蒙古人上,總之珍貴的旗下子弟不能做這個,而且這招也挺好用,包衣們不敢忤逆主子,蒙古人雖說脾氣大點,但勝在戰鬥力強,無論讓誰斷後,最終都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