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林千軍,林是森林的林,千是千萬的千,軍是解放軍的軍,我就是千千萬萬解放軍中普通的一員。

今年的三月份,我在總參二局開啟了一封信,這封信給我帶來了現在非常奇妙的生活和經歷。現在,我又收到了同一個人寄來的第二封信,那麼這封信又會給我帶來什麼樣的變化呢?

我用鋒利的裁紙刀小心翼翼地在信封口子的一側刺了一個小口子,然後慢慢地移動刀鋒,把信封破開。

在這以前,我在組長李晨風和章天橋大姐的注視下,再三地確認了信件的封口的完整『性』,答案是信在封口以後應該沒有被拆開過。

我把信件緩緩地取出來,放在光潔的桌面上,然後捏開信封仔細地看了看裡面,以確保沒有遺漏,並驗證在信封的裡面沒有寫有什麼東西。

因為這次寄信用的是大信封,所以信紙是直接塞進信封裡的,沒有摺疊的痕跡,大約有一本雜誌那麼厚,我的心跳得越發厲害了,這裡面應該蘊藏著多少寶貴的資訊和資料啊。

我先粗略地掃視一下內容做了分類,這封五號機大約是由四部分組成的,警告資訊一頁,前言三頁,正文二十四頁,還有一封信中信,就是一頁信紙折成了小長方形並在上面做好封記,上面清楚地寫著:請一號首長親啟。

根據我得到的授權和組裡的規定,這注明瞭親啟的信件不在我的工作職權範圍之內,我抬頭看看組長,與他的目光碰了個對著,我把那封小信放到了一邊,便沒有去管了。

警告資訊就是第一頁上面寫的內容,和我記憶中的一號機裡的內容有了本質上不同,實際上當時我是驚呆了的,我的心裡是在問候他的親人的,如果可以,我想把本質這兩個字放得很大,問候他的親人一萬次。

警告資訊的內容是這樣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

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

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二集團參謀本部

聯合警告:

根據共和國法律之規定,凡對未經本人授權、且受法律保護的本信件(信中內容涉及大量非常重大的國家政治、軍事、經濟機密)進行竊密、散播、收藏、遺失或公開者,可導致最嚴厲的刑事處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98條)。

你可以根據犯罪情節輕重有如下選擇:

a、開門,查水錶。

b、在塔克拉瑪干沙漠篩一輩子沙子。

c、被『自殺』。

d、被用加農炮處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負責保障本信件的投遞流程不受任何侵害及責任追究(《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81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分裂法》,第192條)。

如果你撿到這封信,為了你的人身安全考慮,請立即將信就近安全完整快速地轉交到國家安全部門、解放軍部隊,如附近沒有,也可以交到公安機關或『政府』部門,謝謝。

記住:不作死就不會死,這個真理到哪裡都是一樣的!

落款還是那個藍『色』小蝴蝶印記。

其實第一次聽說組織上要我負責拆信我內心是拒絕的,因為,你不能讓我拆,我就馬上去拆,首先我要考慮一下,因為我不願意拆完了以後再看到一些會閃瞎眼睛的東西,頭髮“嚓”一下豎了起來,很電、很爽,這樣首長看到了一定會罵我,根本不可能有這樣的內容,就證明遷怒這樣的事情是真實存在的。

後來我也經過證實一號機對大家的效果是一樣的,我用了大概一個小時左右的時間來說服自己不要在意那些看不懂的東西,感覺還不錯,現在我在拆信的時候也驚喜地發現李晨風和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