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兩個小組參與案件。案發到早上五點這段時間,技術科,物證組,法醫全部沒收私人通訊工具。

蘇誠看完證據,問:“如果是按照警方初步判斷,華飛語被下藥後警覺,質問張三時,張三欺負她,她憤怒之下,拿刀殺死了張三,那麼華飛語要判什麼罪?”

“這是法官的事。”左羅道:“蘇誠,你不覺得這個殺人動機牽強了點嗎?”

蘇誠看報告:“華飛語身上有四處傷,一,有可能是被襲擊後,撞擊到牆體,或者地面所造成的。二,有可能是按照口供,她跑出臥室,摔倒在地上,撞到牆體所傷。我覺得警方判斷還是符合現場情況,華飛語被張三攻擊。”

左羅道:“那衝突應該在客廳,為什麼在臥室?”

“華飛語被襲擊後,藥性起來,加之軟弱開始哭泣,張三得意進入臥室,也許想等藥性再起一點,他覺得他掌控了全域性。沒想到華飛語反彈,華飛語看見了廚房的剔骨刀。”蘇誠道:“激情犯罪很難用理智和邏輯去表述。張三真的想侵犯華飛語。其實這點我不太理解。”犯罪動機實在有點牽強。

“說具體點。”左羅道。

第四百三十章 飛來飛去的兇器(中)

蘇誠道:“張三和華飛語是第一次見面,之前透過電話溝通。張三一身汗回家,煲湯我理解,抓緊時間,或者說反正都贓了,那就再髒一點,把肉切了。我不理解的是,以張三當時的狀態,怎麼可能那麼快就起色心了?警方和華飛語都同意,張三進入廚房倒水,在進廚房切肉。”

方凌道:“上午警方抓人了,有壞人承認是他拿藥給張三,他說張三晚上裝有錢人,經常去夜店那裡溜達,專門下藥拍果照,將照片給壞人,壞人將照片高價賣回給受害者。不過警方找到壞人提供的四名受害者,她們都不承認有這種事。”

方凌道:“張三是個菜販子,但是他只賣上午,不賣下午,上午拿點菜去市場賣,中午就回家。”

蘇誠問:“那下午律師聯絡他,他說有事,是什麼事?這種賠償案件他應該很積極才對。”

“不知道。”

左羅道:“按照這些資訊,作案動機還是可以說得通的。”

“這些不重要,兩點,第一點,華太太非常相信華飛語。第二點,華飛語在現在這種情況,為什麼還不說張三想侵犯她?她見過律師,她應該改口,自己發現被下藥,然後不太記得,讓律師去搞定。所以我直覺告訴我她不是兇手。”

方凌道:“張三住四樓,全部不鏽鋼防盜網圍起來,兇手會飛都飛不進去,也飛不出來。最重要是,以華飛語口供為基礎,刀怎麼去的臥室,又怎麼去的廚房?”

蘇誠思考良久:“我可以編一個合理的理由說明刀是怎麼去的廚房,兇手怎麼消失,但是刀怎麼去的臥室……我還搞不懂。”

“刀怎麼從臥室去廚房?”左羅問。

蘇誠道:“回答你問題之前,我需要華飛語配合現場還原。”

左羅搖頭:“我們現在是看證據,過證據就是這樣,不能插手別人的案件。”

“這是小問題。”蘇誠道:“如果華飛語不是兇手,這就是密室殺人案件。說實話,就算我證實刀有可能從臥室到廚房,我開腦洞都想不出,刀怎麼從廚房到臥室。”

……

蘇誠第一次見自己的妹妹,華飛語漂亮是肯定的,但是被嚇壞了,蒼白的小臉,說話都在顫抖,她一直沒有睡著,精神狀態很糟糕。

華飛語被特殊照顧,安置在看守所的特殊小屋,特殊小屋建設在看守所內,但是和看守所隔開,有單獨的空間。檢察官也知道批捕太快,提供一些好的條件,最主要是防備吊死鬼。華飛語目前等同軟禁,住和吃的條件還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