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上面要查他們很容易。

還有一點和林子軒有關,上次有幾家出版社想出版《頑主》,林子軒提出了要拿版稅,這在華國還沒有先例,沒有出版社願意開這個口子,這牽扯到出版社的利益。

出版社出版小說都是付給作者稿酬,稿酬按照小說的字數計算。

不出名的作者稿酬低,出名的作者稿酬相對高一些,也高的有限。

以《活著》這部小說為例,只有十幾萬字,不算是長篇,按照林子軒在文壇的名氣,最多給他一兩千塊錢,其他賺的錢都歸出版社所有。

那麼這時候的作家靠什麼為生呢?

華國文壇有兩大組織,一個是作協,一個是文聯,作家只要加入這兩個組織,參與其中的工作,就能拿工資養家餬口。

作家同樣有工作單位,比如各地的文化局或者報紙和雜誌社等等。

他們平時還能拿稿費,碰到作品被改編成影視劇還能拿改編費,所以說,只要小有名氣的作家在生活上都不成問題,甚至比普通人要好得多。

只有那些不出名的文學青年才會較為落魄,不過這些人都是兼職。

林子軒要拿版稅無疑是從出版社身上割肉,尤其是這種可能暢銷的小說。

這就是京城方面的出版社不願意和林子軒接觸的原因,一旦有了先例,其他作家仿效起來,都要拿版稅,那出版社今後的工作就不好做了。

「你們可能不清楚,出版我的小說,我要拿版稅。」電話裡,林子軒善意的提醒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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