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時期的體育委員?”

“對啊,”李可的眼睛看著遠處,神情落寞。

簡丹知道李可在讀高中的時候就喜歡方平,可是方平總是對李可若即若離,直到上大學兩個人終於走到一起。以後的日子裡,儘管一起騎車去兜風,儘管一起去遊園,儘管一起去看電影,儘管一起去吃飯,他卻從來不牽她的手,也從來不說喜歡她。就是那麼看著她笑,笑的她的心裡有點苦澀、有點疼,還有點抑制不住的喜悅。

李可相信方平喜歡她,因為他的眼睛裡總有一團火,每次看到這團火,她都覺得自己整個人都被燃燒起來。

這火、讓她覺得快樂,雖然這快樂總是有那麼點不真實,她的心也因此有點不塌實。

但是快樂來了,她又怎麼能控制得了自己?

就算是火,她也要撲過去,哪怕變成飛灰也認可。

她貪婪的吸吮著快樂,她等著有一天他會和自己牽手,會對自己說他喜歡她,會擁她在懷,會——

於是,她刷亮自己的羽毛,張開她美麗的屏,驕傲的站在他的身邊,讓他看見自己的美麗與奪目。

可惜短暫的愛情只維持一年,終於那一天來了!

他們一起騎單車去郊外遊玩,陽光很好、天也很藍、雲彩一朵一朵的掛在天上,總之是一個很美好的天。再配著綠樹紅花,青草蔭蔭,快樂、再也不是一個簡單的詞。

看著李可的眼睛,方平把手放在她的肩膀上說:

“我們做朋友吧,做最好的朋友。”

好象也不是很難過,好象早就知道了結局,李可居然一點也不吃驚,就那麼點點頭說:

“好吧。”

轉身離開的時候,她對自己沒有掉眼淚覺得好奇怪。

就那麼一瞬間,她知道不管她張開的屏有多美麗,他喜歡的就是那樹枝上的黃雀,雖然平凡,但是是他的最愛。

原來愛情的世界裡,只有喜歡和不喜歡那麼簡單。

喜歡了、原來就可以叫做緣分。

不喜歡、可以解釋為有緣無分。

這麼簡單的道理,原來也要自己一點一滴的去體會才夠深刻,誰告訴你、只能叫做理解。

只是我們自己活的不明白,為什麼註定是分離還要讓我們相遇、相知、相愛?然後抱著自己的傷口、躲在一個沒有人的地方,慢慢療傷。

都說時間是最好的良藥。

但是有的人用的多,有的人用的少,而最痛苦的恐怕是反覆使用的人。因為她不斷的把自己剛剛長好的傷口撕開,看著裡面鮮紅的肉、淋漓的血,那刺痛凌遲著她的心。

之後方平就真的當李可是朋友,而自己選擇了大學的一個同學做女朋友,畢業後結了婚。

簡丹知道李可這些年一直沒有忘記方平,兩個人偶爾會互相發個資訊打個電話聯絡一下,極少見面。

“我和方平在一起。”李可從桌上紙盒抽出一張面巾紙擦了一下眼淚,看看簡丹。簡丹平靜的用小勺攪著咖啡,沒有一點奇怪的樣子。

“你知道?”

簡丹搖搖頭,

“但是我知道你這麼多年一直放不下他,他在你心裡一直有一個很重要的位置。”

“去年方平爸爸去世了,他給我打電話,”李可端起咖啡喝了一小口,

“我第一次看見一個男人這麼傷心!他給我講他在醫院陪護他爸。他爸得的是骨癌,在最後那段時間,除了打杜冷丁能止住疼痛,其他的什麼藥都不好使。他在旁邊只能用眼睛看著他爸疼的一身一身的汗,嘴唇都咬破了,七十多歲的人還遭那麼大罪,他自己什麼忙都幫不上。”

簡丹靜靜的聽著李可訴說,突然想起夏天的那個傍晚自己看到李可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