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再赴耀揚(二)(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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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旭一直感覺這個兇手像極了李明遠。
至少在心理素質層面,與李明遠不相上下。
不僅具備了極強的反偵查意識,而且足夠冷血變態。
一連四起案子,全部是先j後殺,手段極其狠辣,甚至遠超大部分人的想象。
韓旭一直有一個疑惑,關於現場沒有發現任何兇手的遺傳物質,是不是同燈塔案一樣,兇手也沒有真正對被害人實施侵害,一切都是一個假象呢?
其實燕城發生的連環燈塔j殺案的定性從一開始便出現了問題。
事實證明,連環案只是模仿殺人,也不存在j殺,李明遠與魏大光在殺人前,並沒有對被害人實施侵犯(魏大光的侵犯發生在囚禁期間),只不過是為了模仿的更像一些而已。
警方對於案件的定性是非常嚴格的,並不是想當然的。
j殺案,首先發生的是強j的過程。
而對於強j的判定,一般是行為人在主觀上是否對被害人實行了強迫,有沒有發生行為。
這些都需要警方的司法鑑定。
強j罪作為一種比較特殊的犯罪,在一定情況下被害人不起訴就不認為是犯罪。
但只要起訴,根據婦女兒童保護法,犯罪人如果情形惡劣將有可能被判死刑。另外,刑法明確規定被侵犯人如不滿十四周歲,一律以強j罪論處。
在耀揚四案中,雖說沒有發現兇犯的遺傳物質,但經過相關鑑定,被害人均被實施過侵犯,下面都有不同程度的損傷。
特別是其中有一名被害人尚未成年,兇犯的殘忍變態程度可見一斑。
從這些資料上看,又有與燈塔案截然不同的一面。
韓旭由此得出一個結論,這個兇犯作為一個被模仿的物件,確實有兩把刷子,甚至很有可能是一個有前科的人。
因為韓旭從耀揚發生的第一起案中,並沒有發現兇犯存在手生的跡象,也就是說,他在作案時,並沒有任何緊張之類的情緒。
這是不合常理的!
要知道任何一個正常的普通人(排除一些神經病患者),在第一次殺人時,都必須克服一個心理障礙。
殺人,可不是隨隨便便就能做到的,特別是這種有預謀的,並非激情殺人的情況。
如果從小沒有鍛煉出嗜殺情節或者暴力傾向,一般人是很難克服第一次殺人產生的心理障礙。
這就是為什麼很多連環殺手都曾經有過虐殺動物的經歷,他們是在克服障礙,習慣那種感覺!
所以韓旭認為兇手大機率曾經殺過人,或者間接殺過人,否則無法解釋這種冷血的行為。
在韓旭翻看資料的同時,小魏醒了。
他從房間內出來後,與韓旭打了個招呼。
橙子辦起事來,還是很靠譜的,不僅幫小魏買了衣服,而且購置了很多生活用品,比如牙刷,毛巾之類的。
小魏此時除了臉蛋還比較黝黑之外,從裡到外,煥然一新!小夥子看上去精神奕奕的,很像那麼回事兒。
“你先去洗漱一下,再過來吃早飯。”韓旭隨口說了一句,才將那些資料重新收了起來。
小魏應了,踩著一雙小豬佩奇的拖鞋進了洗手間。
韓旭低頭看了眼自己腳下的海綿寶寶,不用說,又是橙子的大手筆與惡趣味!
不過一想到橙子腳下的只因太美,又釋然了很多。
韓旭收拾好東西,又看了眼手錶,時間也差不多了,便囑咐了小魏一些事情,讓他在家裡聽橙子的話,便匆匆出門了。
從租住的地方到警署門口沒有多遠,走了沒幾分鐘,便看到一個熟悉的大切諾基停在那裡。
不用說,秦奮秦大隊長準備開著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