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於保障孩子們的權益和未來發展,由法定監護人代為管理和使用,專門用於孩子的生活、教育、醫療等相關支出。這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關於未成年人權益保護以及監護人職責的規定。

三、賠償金額計算方式

基礎賠償金額:將身心損害賠償、精神損害賠償以及未來發展補償中的教育資助費用(按從幼兒園到高中階段計算)相加,就能得出每個孩子的基礎賠償金額。計算公式為:基礎賠償金額 = 醫療康復費用(15 - 50萬元) + 營養護理費用(9.7 - 29.1萬元) + 精神損害賠償(80 - 120萬元) + 教育資助費用(幼兒園到高中階段,約24 - 54萬元)。經計算,每個孩子的基礎賠償金額約為128.7 - 253.1萬元。

個性化賠償調整:根據每個孩子的具體情況,比如身心傷害程度、家庭經濟狀況、未來發展需求等,對基礎賠償金額進行個性化調整。例如,對於身體損傷較為嚴重或心理創傷恢復難度較大的孩子,會適當增加醫療康復費用和精神損害賠償金額;對於家庭經濟困難的孩子,會加大教育資助和職業規劃支援的力度。透過這種個性化調整,確保賠償方案能夠最大程度地滿足每個孩子的實際需求。這一調整原則遵循了公平原則、充分救濟原則以及考慮個體差異等法律原則和精神。

四、賠償款來源及分配

賠償款來源:賠償款主要來源於涉案125名犯罪嫌疑人的資產。其中包括他們的固定資產,如房產、車輛等;金融資產,像銀行存款、股票、基金等;公司資產以及非法所得。此外,若存在其他相關責任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侵權責任編以及相關法律規定,也將依法追究其賠償責任,一併納入賠償款來源。

分配原則:在賠償款分配過程中,始終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則。首先,要確保每個孩子都能獲得足夠的賠償,以彌補他們所遭受的身心傷害和未來發展的損失。其次,根據每個孩子的具體情況和賠償需求,進行個性化分配。對於經濟困難或傷害嚴重的孩子,會適當傾斜分配更多的賠償款。同時,在分配過程中,充分尊重受害兒童及其法定監護人的意願,確保賠償款的使用完全符合孩子們的利益。這些分配原則依據了民事法律中關於公平責任、保護弱勢群體以及尊重當事人意願等相關規定和原則。

五、監督與管理機制

成立賠償監督小組:由雛菊律師事務所牽頭,聯合受害者家長代表、相關法律專家以及社會公益組織代表,共同成立賠償監督小組。這個小組將負責對賠償方案的執行過程進行全程監督,確保賠償款的來源、分配和使用都合法、透明、公正。這一監督機制的設立符合法律監督以及社會監督相關的要求和規範,保障了整個賠償過程在法律框架內進行。

定期審計與公示:委託專業的審計機構,定期對賠償款的收支情況進行嚴格審計,並向社會公示審計結果。公示內容涵蓋賠償款的來源、金額、分配情況以及使用明細等,全方位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這一舉措符合財務審計相關法律法規以及資訊公開的法律要求,確保賠償資金的使用安全、透明。

投訴與反饋渠道:設立專門的投訴與反饋渠道,如熱線電話、電子郵箱等,方便受害兒童及其法定監護人、社會公眾對賠償方案的執行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投訴和反饋的問題,賠償監督小組將及時進行調查和處理,並將處理結果迅速反饋給當事人。 這一機制保障了相關人員的監督權和表達權,符合法律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以及相關法律程式中關於申訴和反饋的規定。

在天章新宇營銷中心內,氣氛凝重而又帶著一絲期待。當謝琪琪團隊將精心制定的賠付方案逐一發放到家長們手中時,整個會場瞬間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