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夜裡十點半左右,眼睛和心臟都是死後被兇手用專業的器具挖走,現場沒有留下任何血跡。十點半的時候,林珩還在飯店跟朋友吃飯,在場的所有朋友以及飯店的服務生都可以為他作不在場證明,因此林珩並沒有太過擔心需要如何洗刷自己的嫌疑。他在考慮的是:根據警方所判斷,張晗雨如果是被謀殺後再取走的器官,那麼兇手進行這段操作的時間大概就是在十點以後,而林珩到達學校圍牆外的時候是十一點十分,如果當時那個小樹林就是第一兇案現場,那麼考慮到死者屍體上呈現的、近乎完美的器官剝離技術,要執行這一操作,必然不是短時間內能夠完成的。

也就是說,很有可能當林珩到達小樹林的時候,兇手正在摘除張涵雨身上的器官。

林珩覺得自己全身的汗毛都豎了起來。一想到自己曾經處在那樣的環境下,就恨不得把時間倒回去少喝幾瓶酒。

如果不是因為醉酒導致的全身無力,他無論如何也會起來看個究竟。

但是……如果真的是這樣,那麼也許兇手也不會輕易的放過他。

想到這裡,林珩開啟了學校的論壇。

粗略的瀏覽了幾個帖子,大部分是對於張晗雨的離去表示惋惜和哀悼,還有一部分則憤怒的譴責兇手的殘暴行徑。

林珩看了一圈,沒發現有什麼價值的帖子,正準備關掉瀏覽器,忽然,他看到一個去年的帖子被頂了上來。

帖子的標題是:白琴偷東西不承認,賤人滾出A大!!!

標題後面打了三個感嘆號,看得出發帖的人對白琴的仇恨似乎很深。

那樣一個膽小羸弱的女生,怎麼可能會去偷東西?

林珩的第一反應是不信。出於對白琴的同情和愧疚,他點開了那個帖子。

帖子裡面洋洋灑灑寫了八百字,全是對白琴的控訴。控訴的理由千奇百怪,甚至連“她從來不梳頭髮,亂糟糟的看著像神經病。”以及“她每次洗完臉都不把洗臉盆裡的水倒掉,留著第二天洗襪子,簡直太噁心了。”這樣的理由都放了進去,通篇下來全是對白琴的批判,然而卻沒有拿出任何證據證明她確實偷過東西。

看樣子白琴應該是被人栽贓陷害了。

林珩嘆息了一聲,這個女生似乎總是在默默的承受傷害。他把介面滑到最底下的回覆框,打算替白琴辯解一下。卻看到在回覆框上面的一排,顯示最新回覆的地方,是一個名叫“喵喵愛吃魚”的人半個小時前的回覆。

“白琴都一個星期沒來上課了,也沒看見她人,不會是又偷了東西畏罪潛逃了吧。”

一個星期沒來上課了?林珩的手指一頓,他忽然想起來,白琴正是一個星期前在學校跟自己表白的。

想起當時白琴在被自己拒絕後絕望的神色,林珩忽然有了些不詳的預感。

他立刻開啟手機通訊錄,翻出一個號碼撥了出去。

電話很快接通,是一個爽朗的女聲:“林大少,終於想起臣妾了?”

電話那頭的人是林珩為數不多的女性朋友之一,蕭晴。林珩與她是在大學認識的,蕭晴是學生會主席,為人善良熱情,最愛打抱不平,她跟白琴是同一個班,對於白琴的情況應該有所耳聞。

“我想問問你白琴的事。”林珩沒顧上跟她貧嘴,開門見山的道:“我看到有人說白琴一個星期沒來上課了,是真的麼?”

蕭晴一怔,隨即也嚴肅道:“是的。上週一我還見到她了,週二開始她就沒來上課了。我正打算明天去她家看看。”

林珩一驚,白琴正是上週一向自己表白的,看樣子果然是從那之後她就沒再出現過。這件事很可能跟自己有關係,林珩立刻道:“我跟你一起去。”

蕭晴有些驚訝:“你怎麼忽然關心起她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