剎那,發現不知道什麼時候起,方驍躺在了她身後的一張躺椅上,正眯著眼睛,而不遠處,也有兩個穿西服的男人把這一塊給隔絕了起來。

他或許是累了,也或許是被人灌昏了頭,來這裡休息。

丁曉朦走向了方驍,睡夢中的他看起來可比平時要乖順很多。他長得很好看,小時候上學的時候,叛逆得不得了,偏生又是那種痞帥的模樣,惹得情竇初開的小女生諸多傾慕。現在大了,混賬的氣息還在,但不知是不是年歲的原因,有了沉澱,越發迷人。

丁曉朦專注地看著他的唇角,像是被蠱惑了。

有人說薄唇的男人最薄情,但見了方驍,丁曉朦就覺得這話也是不盡然的。方驍不是薄唇的男人,他桃花眼,唇形好看,手美得像彈鋼琴的,不講話的時候,小姑娘都覺得他又帥又暖。可這麼些年,丁曉朦從他嘴裡聽見的幾乎都是刻薄的話。

似乎比起情有獨鍾來,討厭這種情感也是有針對性的。丁曉朦覺得,要是世界上的女人,在方驍那分為兩塊。那麼一塊就是丁曉朦,一塊就是其他的女人。青梅竹馬,是最不一樣的,也是最難以靠近的距離。親情和愛情,差了一個字,差了一輩子。

穿西服的男人都背對著他們,這裡又是甲板盲區。丁曉朦就這麼看著方驍,怔然良久。她平生第一次覺得,就算她偷偷的吻他,他也絕對不會知道。於是,她就彎下了腰,蜻蜓點水般的在他的唇上吻了一下。她高興地得手,準備離開的瞬間,方驍的手按住了她的腦袋,她驚訝地睜大了眼睛,繼而她被完全的攻城略地。

意亂情迷直接持續到酒店裡。

☆、Chapter 39

Chapter 3

丁曉朦醒來的時候,方驍已經不在酒店了。想起昨天晚上的一切,丁曉朦到這會兒還覺得是在做夢。她不知道方驍是把她當成了誰,可她是清醒著的。‘見了他;她變得很低很低;低到塵埃裡;但她心裡是歡喜的;從塵埃裡開出花來’,也是到了這一刻,丁曉朦才真正明白少時聽過的這句話的真正含義。

她是丁氏地產的千金小姐,她驕傲,從不向任何人妥協。當年是方縈帶她去的倉庫,她逃走是為了找人去救方縈。但後來,方縈怕被父母責怪,怕被重男輕女的方家氏族嫌棄,撒了謊。丁曉朦那時年幼,卻懂得為自己爭辯。可是,方縈都那樣了,她拿著性命來當賭注,大家就都以為她說的是真話。

從那一天起,丁曉朦就明白了,解釋沒有任何的作用。

所以她一直用堅硬驕傲的外殼保護著自己,為的是免受外界的侵害。可是,丁曉朦現在知道了,自己的城牆再厚,再高,見了方驍,它都會自動潰坍塌。就像此刻,

丁曉朦想啊:假如,她能擁有方驍的孩子,那樣方驍和她是不是就有機會了呢?

她知道這種做法不好,但她卻像是著了魔一樣。

這件事之後,方驍並沒有收回打壓丁家的動作。不過隨著事態的發展,方驍的父親勒令制止了這件事,於是不久後,方驍就找了個臺階鬆了口。

丁曉朦算算日子,忐忑不安買了驗孕棒。方驍在她房間的廁所門外敲了敲她的門,“伯父伯母喊你呢。”

“等等。”

丁曉朦欲哭無淚,她真想把自家父母的腦袋敲開來。她剛買了驗孕棒,呆廁所,他們兩口子就把方驍他們請回家做客。

這不是坑女兒麼!

等驗孕棒上出現了鮮紅的二道槓的時候,丁曉朦簡直內心澎湃。

“你好了沒啊,底下一直催。”

“好了。”丁曉朦迅速地處理好了驗孕棒,猛地拉開門,方驍就在門口。她就這麼望著他,心裡都是將要為人母的喜悅。

“方驍。”她的雙手背在身後,“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