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第2/4頁)
章節報錯
可是,前輩,即使沒有這個人的心,我也是一樣愛你啊。”
紀繁星真的是這麼說的?洛程昱不可置信的睜大了眼。
“前輩你不相信嗎?我之所以會出現在這裡,是因為我在守這個人的墓啊,因為我違背了永遠不要將真相告訴你的誓言,作為懲罰,我要在這裡守墓一輩子,看,這個就是我們當初簽訂的惡魔的契約吆。”季珺重從上衣的口袋裡掏出幾張檔案紙遞給洛程昱。
洛程昱小心翼翼的開啟檔案紙,上面的確是紀繁星的字。在檔案的上頭,紀繁星畫了一個惡魔的標誌,上面的確也寫了關於契約的規則,和季珺重說的不差毫釐。
為什麼要簽訂這個可笑的協議?洛程昱蹲下去,眼淚透過手指的縫隙滴落下來。
“前輩,即使沒有這個契約,如果我能早點遇見你,我也一定會……”
季珺重的話沒有說完被洛程昱打斷了:“別開玩笑了!混蛋!!繁星他,繁星他絕對不會這麼做!!我不會上當的,你說的所有的,我都不相信!!!”
即使看到這樣的協議又怎樣,即使真的是紀繁星開出的條件又怎樣。他只知道在死亡面前的紀繁星也會有無能為力的時候,他沒有辦法丟下他一個人,所以他才會這樣做,所以他才會讓別人簽下惡魔的契約。
都是他的錯,都是他的錯。如果不是他,文質彬彬溫文有禮的紀繁星才不會因為死亡而走投無路做出這樣的事情。這樣的事情,果然是無法讓人原諒的吧。
對不起啊,繁星。如果不是他,如果不是他,繁星怎麼會做這樣的決定。
繁星,我的繁星。你現在在哪裡?沒有完整身體的你,現在在哪裡?
☆、第25章
“如果前輩這麼介意契約和那個人的事情,我可以把心臟還給他,即使沒有那個人的心臟,我一樣會比他還要愛前輩!!”季珺重衝想要逃離墓園的洛程昱大喊道。
洛程昱回頭,滴落了一大滴眼淚,他無奈而又傷心的說:“不行啊,沒有心臟你也會死,你死了,繁星會不高興的,因為是繁星決定把心臟讓給你的。”
“那前輩,你想要我怎麼辦呢?”
“我不知道。”洛程昱搖了搖頭,他真的不知道,為什麼這種決定要問他?明明選擇的權利又不在他的手裡,如果有選擇,他情願從來沒有見過季珺重。
“那前輩,我在這裡等你10年,如果10年,你不再回來找我,我就把心臟還給紀繁星。”季珺重轉過身,反方向走出墓園去。
10年,又是10年,為什麼總是10年?
洛程昱泣不成聲,為什麼會這樣?他明明既不想選擇也不想決定什麼,但現實是每個人都逼著他選擇和決定什麼。他不願意紀繁星生前的遺願浪費,也不願意無辜的人再因他而死掉,但是他現在無法接受別人呀,他最無法接受的是有著紀繁星心臟的人。為什麼?為什麼他要做這種約定?
雖然心裡還是難受,回去的時候看到紀晴嵐滿面的擔憂,他又想起晴嵐所為他揹負的東西,心裡又不忍,於是他慎重的考慮了,那就再撐10年吧。為了晴嵐,為了季珺重,為了他自己。並沒有什麼特別的能讓他堅持下去的理由,而是,他並不想浪費繁星,晴嵐以及身邊這些重要的人的心意,這讓他內心感到暖烘烘的。
今年他26歲。
再堅持10年也沒有什麼大不了。
於是,10年後。
原本能在歌壇連續紅10年已經是奇蹟,更讓人不可置信的是這10年每年初專輯都是大賣,每年的演唱會都是大滿貫。當然這離不開後期製作人員的配合和辛苦,更離不開經紀公司的各種努力和宣傳。他,洛程昱遵照約定,10後,退出歌壇,準備沉寂。
於是,經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