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部分(第3/5頁)
章節報錯
音筆插進通風管連線處的凹槽裡。
為了不讓大家過於起疑心,她每天都會找機會到天台收回錄音筆,然後每隔兩三天放進去一次,目的是加強迷信的效果,同時也擾亂大家的視聽。
至於將劉曉曉毀容的那場火災,是林穎親手乾的:事發當晚,她趁所有人睡著後,裝作起來上廁所(這樣被發現也不怕),從劉曉曉床前走過,快速在她身上灑下紅磷,然後點燃——紅磷是她在學校的化學實驗室偷的——每次去上課都帶一點,不可能被發覺。
林穎製造火災的目的很明確:要讓劉曉曉被燒傷、毀容,一向愛美的她一定受不了這個打擊,會痛不欲生,但是,劉曉曉的自殺,卻出乎林穎的意料之外。
而作為幫兇的牛芳,雖然沒有直接參與縱火,但畢竟間接地設計陷害了劉曉曉——在衛生間看到另一個劉曉曉這則謊話,就是林穎授意她說的,目的自然是進一步迷惑大家的視野,為即來的報復做鋪墊。
劉曉曉的自殺,讓牛芳感到愧疚和後悔,但真正讓她幡然醒悟的,還是去醫院看望劉曉曉那天,在樓下遇到那個叫柳小茵的女孩,得知劉曉曉捐了五萬塊錢給她,幫她媽媽治病,那一刻,牛芳才知道劉曉曉其實是個好人。——這些都是她親口跟林穎說的,她認為她們不該傷害她,為此感到萬分後悔,所以那段時間她一直表現得比別人更加痛苦,實際上是愧疚。
在經過一番激烈的思想鬥爭之後,她決定向紀如萱道出真相,然後徵求她的意見,要不要去警局自首,但林穎已經早就到她的意圖,為了隱瞞真相,為了能夠與楊川在一起——這時候她已經跟楊川好上了。她開始算計牛芳,她在又一個詛咒娃娃上寫下牛芳的名字,然後放在牛芳枕頭下邊——假如紀如萱沒有意外發現這個娃娃的話,她就會找機會“意外”發現,然後拿給紀如萱看。
然後,她又以怕牛芳看見害怕為由,不讓紀如萱告訴牛芳這件事——事實上是怕穿幫,牛芳看見娃娃,當然會知道是她在搗鬼。
這時候的林穎,無疑已有殺害牛芳的心了。用一句俗套的老話來解釋:牛芳知道的太多了。而且還想揭發她。
一連幾次,牛芳想要對紀如萱道出真相,都被林穎警覺地打斷了,然後以保護她安全為由,整天跟著她,讓她沒有與紀如萱或別人單獨談話的機會。
牛芳對此十分反感,終於下定決心要去警局自首,於是那個週五她謊稱自己要回家,實際上出門後就去了警局,然而林穎卻追上她,騙她說她也後悔了,想去自首,在去之前,她希望牛芳能跟她去後操場散散步,聊聊天,享受一下這最後的自由。
善良的牛芳信以為真了,結果慘死在林穎的手下。兇器就是那把她母親曾用來自殺的水果刀。
另外關於那個錄音筆上的指紋,事實上,林穎為了不留下指紋痕跡,她每次操作錄音筆時都帶著手套,捏著最前面的一小截,而這支筆曾是牛芳的東西,所以,上面只能找到牛芳的指紋。也算是陰差陽錯,讓警方和蔣小樓白誤會了一常
至此,兩件案子徹底真相大白。
聽完林穎的講述,在場幾名警察無一人不咋舌,他們不敢相信林穎的犯罪動機,竟只是因為一束沒有送出的康乃馨,然而,僅僅只是一束康乃馨這麼簡單嗎?
林穎是陰謀的製造者,是殺人兇手,但她本身卻是一個弱者,一個貧窮的可憐的可嘆的自卑的自私的弱者。劉曉曉呢?她從小生活在金山上,身上滿是“富二代”的各種缺點,但本性善良真誠,卻因為一件自己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傷害到了朋友,最終也害了自己。至於牛芳,她才是最最可憐的人,她的可憐在於參與了一場根本與她無關的戰爭,她幫助了一個朋友,卻傷害了另一個朋友。她最後死於對正義、對人性的覺悟,所以,她是值得尊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