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的話就該拋下他閃人,可是她絕對做不到。次等的選擇應該是找家店去喝杯飲料,然後打發他上路回家。可是他的狀況如果又去外面吹風,肯定會感冒。

“我住的地方離這裡不遠,你進來把頭髮擦乾,喝杯熱湯,然後就乖乖回家?”她只好妥協了。

閻旭予彷彿中了獎—般,臉都亮了。“好,就這麼辦。”

“你要記住你的承諾。”她邊說著邊被他拖著走。

“我的車在這邊。”他握住她的手,將她扣得緊緊的,生怕她改變主意跑掉。

“等等。”芙寧終於發現他的不對勁,反手摸了摸他手掌的溫度,又往上探至他的臉跟脖子。“你在發燒,難道你都沒發覺嗎?”

她就知道他一定病了。

站在那邊吹風淋雨兩個小時以上,不感冒才有鬼。

“有嗎?”他現在有她陪著,心滿意足,什麼都不在意。

掙扎了好幾天,她都沒給他好臉色看,這次終於願意跟他在一起,就算她老早說好了很快要把他踢出她家,仍讓他非常開心。

至少他暫時不用去面對冷冰冰的建築物,再去度過一個沒有她的夜晚。

“有。”她斬釘截鐵地說。“我們先去醫院,車鑰匙給我,我來開。”

“我沒事,不要去醫院。”他這一點倒是很固執。好不容易得來的相處時間,怎麼可以浪費在醫院看病呢?

“閻旭予,你可不可以不要這麼固執?”她急得要跳腳。“好吧,至少路上買點藥吃。”她還是搶過他手裡的車鑰匙,直接把他塞進駕駛副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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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寧開著閻旭予的車繞到附近的商店,幫他買了套休閒服,還有一些感冒藥,這才開著車回到她住所。

才一進門,他就被她勒令去洗熱水澡,以免感冒病毒蔓延。

趁著閻旭予洗澡的時候,她搜出冰箱剩下的食材,煮了一碗熱呼呼的湯麵,順便還打了蛋,讓他一洗完澡就有熱湯可喝。

“來吧,你晚餐一定沒吃對吧?”她把筷子遞給甫出浴室,頭髮還溼答答的他。

“你真厲害,我是真的沒吃。”他咧嘴一笑,凌亂的髮絲配上這個笑容,讓他年輕許多。

“你家人要是看到你這模樣,認得出你嗎?”她記得剛認識他時,他西裝筆挺,看起來像去洽公的,連條牛仔褲都沒有。而他現在頭髮亂七八糟,身上還穿著可以當睡衣的休閒衫,跟他以往的形象有很大的差距。

“他們大約認不出來吧!”他撇撇嘴,埋頭吃起面來。

“大約?你很久沒回家了?我記得你說過你住在美國,為何會跑到臺灣來?”她拿了吹風機跟乾毛巾出來,準備讓他吃完熱呼呼的湯麵就趕緊把頭髮弄乾。

她可不希望他發燒到昏倒,基本上她不可能扛得動他。

“嗯,很久沒回去了,三年吧!”他聳了聳肩。

“三年?你是說你……自從我們……認識後就沒回去了?”他發生了什麼事?當時的他雖然對於父親的行為很耿耿於懷,但總不會因此就不再回去了吧?

“我們結婚之後還有回去一次,後來我就飛到臺灣來,開始在臺灣籌組公司。”他大口地吃麵,好像那是人間美味。

“發生什麼事了?”她不敢問他是不是為她而來,只好問他離開美國的原因。

“也沒什麼,我跟我爸有點……意見不合。所以他跳腳,我閃人,這幾年來我不曾主動聯絡,他們也不曾找過我。大約算是被斷絕關係了吧!”

“旭予!”她驚呼。斷絕關係?這比她想像的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