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勢不成功嗎?還是說尚玫看穿了她的伎倆,可是她都說到那份上了,沒理由尚玫不動心——她擠出一付愁眉苦臉的樣子,低聲道:“可是我現在沒有錢,也不能回家。再說我哪裡還有家啊,那個男人八成早把我媽趕出來了。”

尚玫直覺性地認為林玲在說謊。林玲在人際交往上簡直是大師中的大師,如果比撒謊,她八輩子也趕不上,可是要論對於人類情緒的辨別,她更勝一籌。

她毫不留情的道:“這是你的事,我沒有義務接濟你吧。”

“可是你昨天救了我啊。”

“昨天你可能有生命危險,現在我覺得你並不會有生命危險。”

“你丟我出去我有可能餓死啊。”

“至少在餓死前你會有很長時間去努力。”

倆人這麼一問一答半小時後,林玲徹底明白,尚玫是絕不可能就這麼白收留她的。她有些想不通,既然昨天願意冒著危險救她,為什麼現在連讓她住下來都不願意。兩者相比起來,明顯是前者更不划算一點。

不過她眼前還有更麻煩的事要去解決,家確實回不去了,這一點是她最大的軟肋。雖然還可以找到些狐朋狗友暫時借住,可是狐朋狗友之所以被稱為是狐朋狗友,就是因為這種時候,誰也不會歡迎她。就算出於面子讓她暫住,多少會提出點亂七八糟的要求。富人家那點破事她再清楚不過了,落下雲端的人,往往比一開始就在雲端下,更會受到嘲笑與欺凌。人人都喜歡痛打落水狗。

她必須要扭轉局勢,雖然身無長技,頭腦也不是聰明絕頂,可是她並不是個沒有毅力的人。只是一時的迷茫,找不到方向,並不代表她會永遠自怨自艾下去。在這一點上,她和尚玫有著驚人的一致之處。

但是現在,她仍然找不到說服尚玫的突破口。首先要有個能住下來的地方,才能進一步計劃未來的方向,到底有什麼辦法能夠打動尚玫?

林玲裝作隨意地走過去,瞄到尚玫手中的書,有些意外地道:“你看這種時尚雜誌幹什麼?”

“學習。”

尚玫簡單的回答沒有打退她想要一尋究竟的念頭:“學習什麼?”

“打扮。”

這下她可是真正的意外了:“如果我沒記錯的啊,你在一家頂級的時尚商場裡已經工作一年多了吧?”

尚玫合上雜誌,盯著偷穿她衣服的人問道:“你想說什麼?”

作者有話要說:顧若姑娘,我服你了,你勥的……今日雙更,晚上還有一更。

第五章 眼見未必是實(10)

“你到現在還是和我當初認識你時一樣打扮?”

她點了點頭:“是啊,有什麼問題?”

林玲挑起一邊眉頭,帶著哭笑不得的表情說:“你居然以那種打扮橫行紐約之秋?真有你的。紐約之秋的領導們就沒有說什麼嗎?要我是領導,早把你給開除了。作為一個頂級時尚商場,出現你這種穿著實在有失水準。”

尚玫雖然認同林玲的話,仍是不服氣地反駁道:“以前穿制服,現在……我也在努力啊。”

“可是隻要被看見,誰都會覺得你穿得太寒磣了。不,不止是寒磣,而是……唔,怎麼說呢?非常糟糕,我也只能這樣形容了。”

被批評的人沒有接林玲的話,而是出神地盯著別外。令尚玫驚奇的是,林玲穿著她的衣服,卻比她看起來舒服幾倍,同樣的衣服為什麼會有不同的效果?

當她把這個問題提出來時,林玲露出了狡猾的笑容,擠到她身邊笑嘻嘻地說:“現在不趕我走了?”

她心中明鏡似的,聽見這話便知道對方在與她談條件了。仔細衡量了得失之後,她問道:“你對打扮之類很有心得吧?”

“你說呢?”彷彿炫耀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