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威在父親的震懾下,倒是天天回家了,而且跟葉倩倩又住到了一起。

楊革勇又不管那些,什麼心結不心結的,給老子睡一起就行,我就不信又什麼事兒,天天睡一起會解決不了?

葉倩倩第一次覺得老公公好睿智,儘管方法簡單粗暴,但是真有效啊!

如今兩個人天天大戰三百回合,葉倩倩每天上班都神清氣爽了。

她本來性子就急,如今更是雷厲風行了。

兩個人上任之後,並沒有採取什麼大的舉措,劉軍墾剛剛對城市進行了拓展,她們目前維持穩定就行。

不過對於剛剛開始的電動車,她們還是給與了一些優惠政策。畢竟屬於新興產業,而且節能環保。這個必須支援啊。

不過她們用時也給蓄電池公司下達了硬性規定,那就是儘快研究出舊電池的回收和分解方法,不然造成的汙染,也是個大麻煩。

不得不說,這兩個丫頭很有前瞻性,未來電車最大的桎梏就是舊電池的汙染問題。

若是不盡早研發出解決辦法,早晚有一天會會成大問題。

比如如今的各種小號電池,至今回收還是個難題。

其實這個問題蓄電池廠從開始生產時候就想過了。這個問題解決起來也並沒有那麼麻煩。

一個是可以回收再利用,就是所謂的翻新,這個翻新可不是假冒偽劣,而是換掉不能利用的部分,跟新的沒有區別。

那些真的不能重複使用的材料,重新分解,還原成原來的原料就行了。

這東西就跟廢鐵一樣,重新融化了還能變成啥?之所以造成汙染,無非就是回收工作不到位罷了。

戰士電動車廠可以回收所有的廢舊電瓶,不交回來那就是你的原因了。

市裡之所以這麼重視,就是因為電車這東西,其實技術含量都在電池上。

電池的續航才是影響電車發展的重要原因,其實第一輛電動汽車出現的時間遠早於最早的燃氣汽車,電動汽車的歷史上充滿了對四輪交通工具的創新。

我們19世紀 30年代開始說起,當時蘇格蘭人羅伯特·安德森發明了機動馬車,製造時間在 1832年至 1839年之間。

當時電池(原電池)還不能充電,所以它更像是一個客廳魔術(“看!既不是馬也不是牛,它卻能移動!”),而不是一種運輸裝置。

另一位蘇格蘭人,來自阿伯丁的羅伯特·戴維森,於1837年製造了一臺電力機車原型。

1841年,一個更大、更好的版本進行了演示,它可以以每小時 4英里的速度行駛 1.5英里,牽引 6噸重。

然後它需要更換電池。這一令人印象深刻的表現讓鐵路工人驚慌失措(他們認為這會對他們維護蒸汽機的工作構成威脅),他們摧毀了戴維森的魔鬼機器,他將其命名為Galvani。

1859年,可充電電池問世,使電動汽車的想法更加可行。

1884年左右,發明家托馬斯·帕克幫助部署了電動有軌電車,並在英國製造了電動汽車原型。

1890年,居住在愛荷華州得梅因的蘇格蘭出生的化學家威廉·莫里森(william morrison)申請了他在 1887年左右製造的電動馬車的專利。

據《得梅因紀事報》報道,它出現在1888年的城市遊行中。

它採用前輪驅動,4馬力,據報道最高時速為 20英里\/小時,有 24個電池單元,每 50英里需要充電一次。

莫里森的自推進馬車在 1893年芝加哥世界博覽會(也被稱為著名的世界哥倫布博覽會)上引起轟動。莫里森本人對電池比對移動性更感興趣,但他激發了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