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儘管心中並不認輸,但他們會尊敬對方,會以真正的草原平等之禮相待。

他抱拳施一禮,“少年郎,你贏了!”

元慶將刀還給他,又微微一笑,把一束野雞毛遞給他,“你是隋朝貴客,我剛才無禮,這個送給你。”

突利可汗一點都不笑,他表情嚴肅地雙手接過鮮豔的羽毛,卻把自己鑲著寶石的黃金短刀解下,鄭重遞給元慶,“收下吧!這是我的心意。”

元慶一怔,他沒想到這個突利可汗竟是如此豪爽,竟將如此貴重之物贈他,他連連搖頭,“不!不!我不能收這麼貴重之物。”

“在你們漢人眼中或許貴重,但在突厥人眼中,只有牛羊和朋友才是最為貴重,我敬你能打豹,是一條好漢,又何必拘禮。”

元慶接過短刀,心中還是有些覺得不妥,這把短刀至少有三斤重,是黃金打造,他聽楊四爺說過,一兩黃金賣給邸店可值百吊錢,三斤重的金刀又要值多少錢,還不說上面的寶石,這絕不是豪爽一笑就能收下的東西。

而且突厥人也沒這麼大方,他們一樣嗜財如命,他總覺得這個突厥可汗贈刀的背後似乎還隱藏著什麼?

元慶想了想,便指了指金錢豹,“我把這頭豹送給你。”

突利可汗仰頭哈哈一笑,他又拍拍元慶的肩膀說:“你送彩羽,我還金刀,這是突厥交友之禮,沒有什麼貴賤之分,你的豹子我不要,將來有緣,我們還會相見。”

他用突厥禮儀向元慶行一禮,翻身上馬,“我們走!”

眾突厥騎士簇擁著他繼續向前而去,元慶望著他們走遠,心中覺得很不踏實,就算是突厥人喜歡交友,那至少也問問自己的名字才能交友,哪有名字不問就贈以金刀。

“難道是。。。。。"

元慶想起剛才突厥可汗聽到張須陀這個名字時,臉色露出震驚之色,難道他是為師傅張須陀?

元慶想想也覺得好笑,假如張須陀只是自己隨口杜撰出來的師傅呢?他也這麼輕信自己?突厥人的心思讓人琢磨不透。

衣服一緊,他感覺到有人在拉他,一回頭,卻是剛才的吳掌櫃,吳掌櫃死死盯著元慶手中金刀,眼中露出貪婪之色,他是識貨行家,這把黃金刀本身至少重三斤,刀鞘和刀柄上鑲的百顆寶石顆顆名貴,尤其刀柄上的水藍寶石更是罕見,這把金刀至少價值五百金。

“你這把刀賣給我,我給你百兩黃金!”

元慶一把將他推個跟斗,“滾!”

他把金刀揣進懷中,抗起豹子便走,吳掌櫃也知道他不會賣金刀,那是突厥可汗之物,他雖貪婪,也不敢真買,但元慶的豹子他卻想要。

“少年郎,把豹子賣給我吧!我給你六百吊錢。”

這個價格不錯,元慶想了想道:“六百五十吊,賣給你!”

雖然六百五十吊已經超過市價,但豹骨也價值不菲,而且還有賀若弼那個冤大頭願出十兩黃金,他也有得賺,吳掌櫃便點頭答應了,“好吧,我們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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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小男養家

隋朝五銖錢又叫開皇五銖,一吊百錢,一千錢重四斤二兩,由於市場上錢的數量流通少,所以幣值比較高,一般人家幾吊錢就能過一個月,而這次元慶運氣好,獵到了西內苑極為名貴的金錢豹,便著實發了一筆橫財。

六百五十吊錢,重二百七十餘斤,共六萬五千錢,吳掌櫃當然也沒有這麼多錢給他,便給了他六兩黃金和五十吊現錢,黃金並不流通,屬於財寶,白銀也是財寶,一兩白銀值二十吊錢,很多大商人嫌錢太重,便將白銀鑄成銀豆子,一顆重一錢,值兩吊錢,非常方便。

雖然朝廷不準這種私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