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2章 給女主送裝備的哥哥13(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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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自家孫子了。
親人和外人之間,該偏向哪一方,他們兩個老的還是分得明白的。
第二天上午,梁朝明就親自趕著馬車,將已經被餓得頭昏眼花又五花大綁的青竹扔到了馬車上。
按照往常,他原本是應該吃過午飯再走的,但現在賣身契已經到手,為防夜長夢多,還是提前走吧。
回到縣城裡,都沒回租住的院子,也沒去還馬車,連午飯都沒來得及吃,就先來到了牙行,將青竹交給了人牙子,還特地說了他為什麼會被賣,會被打。
當然也因著這個原因,原本買青竹的時候是花了15兩銀子,現在在賣掉他,只賣了四兩銀子,連三分之一都不到。
至於接下來青竹會被賣到哪裡,又不是梁朝明該操心的事了,將來大機率會被賣去做些苦力活了。
唉!不用跟著上京,救了他一命,梁朝明覺得自己真是太善良了!
去還了馬車,梁朝明揹著書袋回了他租住的小院子。
院子真的很小,只有兩間正房,灶房只是在院子裡搭了個無門的棚子,院子裡空著的地方,也就是有20個平方。
梁朝明就讀的這家書院,在縣城裡是排不上號的,而且因為書院的面積小,也沒有專供學子們住宿的地方,不住在附近的學子,只能自己租房子。
也就是束脩便宜,先生雖然只是個秀才,但口碑不錯,有一次科舉,還是以只差幾分的成績落榜,沒有考上舉人的。
總之~~學問也不錯。
關了院門,從空間裡取出食物,吃了一頓午飯,就取出了那隻鐲子。
鐲子的顏色確實很漂亮,像是有許多桃紅色的石頭拼成的,中間銜接的部分是金色,除了金色的部分,桃紅色的部分整體呈半透明狀,色澤潤滑,看上去與瑪瑙有幾分相似。
若不是知道這裡是古代,梁朝明都要懷疑這是科技與狠活做出來的東西了。
梁朝明往手腕上套了套。
還真套進去了。
原主因為讀書,從小沒做過什麼活,手指還算是修長細膩,不是那種關節粗大的大巴掌,否則的話還真不一定能戴進去。
梁朝明用小刀劃破手指,擠了一滴血上去。
提前戴在手腕上再滴血認主,也是因為擔心這個金手指原本是為梁璐璐準備的,萬一在滴血認主的過程中給他玩什麼么蛾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