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賀曰:“公得二子矣。”問:“何故?”曰:“孤竹君之二子,此傳記也。破『竹』字為兩『個』字,此字法也。”已而果然。

王士俊為少司寇,讀殿試卷,夢文昌神抱一短鬚道士與之。後臚唱時,金狀元德瑛如道士貌,出其門。

劉大櫆丙午下場,請乩,乩仙批雲:“壬子兩榜。”劉不解,以為壬子非會試年,或者有恩科耶?後丙午中副榜,至壬子又中副榜。

繆煥,蘇州人,年十六入泮,遇乩仙,問科名,批雲:“六十登科。”繆大恚,嫌其遲。後年未三十竟登科,題乃《六十而耳順》也。

有三人祈夢于于肅愍廟,兩人無夢,一人夢肅愍謂曰:“汝往觀廟外,照牆則知之。”其人醒,告二人。二人妒其有夢,偽溲焉者,即於夜間取筆向牆上書“不中”二字。天尚未明,寫“不”字不甚連線。次早,三人同往視之,乃“一箇中”三字,果得夢者中矣。

百四十村

閣學周公煌,四川人,自言其祖樵也,孤身居峨嵋山,年九十九未婚。每日入山打薪,賣與山下吳姓鬻豆腐翁。吳夫妻二人,一女,每日買週薪為炊,交易甚歡。

吳年六旬,告周曰:“明日是吾生辰,叟早來飲酒。”周諾之,已而不至,吳之妻曰:“周叟頗喜飲,今不來賣薪,又不來稱祝,毋乃病乎,盍往視之?”吳翌日往訪,見周顏色甚和,問:“昨何不來?”叟笑曰:“我昨入山,將伐薪作壽禮,不意過一深溪,見黃白物累累,得無世所稱金銀者乎?餘竭力運之,現堆床下。若下山,則誰為守者?”吳視之,果金銀,因代為謀曰:“叟不可居此矣。叟孤身住空山而挾此物,保無盜賊慮耶?”周曰:“微君言,吾亦知之,盍為我入城尋一屋在人煙稠密處?”吳如其言,且助之遷居。

未幾,周又至,面赧然有慚色,手百金贈吳,揖曰:“吾有求於公。吾明年百歲矣,從未婚娶,自道將死,遑有他想?不料獲此重資,一老身守之,復何所用?意欲求公作媒,代聘一婦。”吳睨其妻,相與笑吃吃不休,嫌其不知老也。周曰:“非但此也。我聘妻,非處子不可。若再醮二婚,非老人鄭重結髮之意。倘嫌我老者,請萬金為聘,以三千金謝媒。”吳雖知其難,而心貪重謝,強應曰:“諾。”老人再拜去。月餘,無人肯與老人婚。老人又來催促,吳支吾無計。

時吳女才十九歲,忽跪請曰:“女願婚周叟。”吳夫婦愕然。女曰:“父母之意,不過嫌周老,憐女少耳。女聞人各有命。兒如薄命,雖嫁年相若者,未必不作孀婦;兒如命好,或此叟尚有餘年,幸獲子嗣,足支門戶,亦未可定。且父母無子,只生一女,女恨不能作男兒孝養報恩。如彼以萬金來此,而又以三千金作謝,是生女愈於生男,而女心亦慰。女想此叟如許年紀,獲此橫財,恐天意未必遽從此終也。”吳夫婦以女言告叟,叟跪地連叩頭呼岳父母者再。嫁,生一子,讀書補廩,孫即閣學公也。

老人年一百四十歲,吳女先卒,年已五十九矣。老人殯葬制服,哭泣甚哀。又四年,老人方卒。所居村,人題曰“百四十村”。

人畜改常

《搜神記》有“雞不三年,犬不六載”之說,言禽獸之不可久畜也。餘家人孫會中,畜一黃狗,甚馴。常餵飯,狗搖尾乞憐,出入必相迎送,孫甚愛之。一日,手持肉與食,狗嚼其手,掌心皆穿,痛絕於地,乃棒狗殺之。

揚州趙九善養虎,檻虎而行。路人觀者先與十錢,便開檻出之,故意將頭向虎口摩擦,虎涎滿面,了無所傷,以為笑樂。如是者二年有餘。一日,在平山堂下索錢,又將頭擦虎口,虎張口一齧而頸斷。眾人報官,官召獵戶以槍擊虎殺之。

人皆曰:“鳥獸不可與同群。”餘曰不然,人亦有之。乾隆丙寅,餘宰江寧,有報殺死一家三人者。餘往相驗,兇手乃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