姿的氣勢,身軀挺拔。

“哇哇,保鏢哥哥,你要替我們照顧好姐姐哦。”瞬間幾位追星女孩湊過來向他問好。

林奇則是有些不習慣這種熱情,微微後退了一步。

總算王若綾插入,為幾位小女生都簽名後,她們才心滿意足地揮手離開。

看著漸行漸遠的身影,一直到淹沒在人潮裡後,林奇才重新打量了一番身旁的少女。

“怎麼了?覺得現在偶像的我和前天苦大仇深的我,形象不一致?”王若綾娟秀的鼻子一挺道。

“不至於。”林奇笑了笑,“就是沒想到你居然還是一位大流量偶像,帶著口罩逛商城也能夠被粉絲認出來。”

王若綾輕拂髮髻,嘆氣道,“名氣不夠的話,怎麼在魔都這片寸土寸金的地方贖回祖宅呢。”

林奇繞繞頭,“第一次近距離接觸飯圈,有點新奇。”

王若綾望著遠方來往如梭的人潮,“其實她們都很可愛的,能夠這麼單純地喜歡、追隨著崇拜的人。如果不是有迫不得已苦衷,我可能會一直販賣著夢想,直到無人問津才離開。”

林奇微微感嘆。

哪怕網際網路不少人抨擊瞧不起流量明星,但是前世的他,壓根沒有這種和大紅偶像並排相談甚歡的機會,包括半島酒店這種出於荷包考慮更不是不會入住。

直到成為“法師學徒”,他才天然地躍進到另一個階層。

換作前世,那便是國考進入中央部位,再成為某位要員的秘書。成為法師,便是外調成為一方大員。

所以剛剛幾位小女生,哪怕不捨,都不敢叫自己的偶像日後回去。

已經不再是一個圈子裡了。

當夕陽的餘暉染黃永聚河上的粼粼波光,如烤得有些酥脆的泡芙時,林奇也王若綾也結束行程,回到了酒店內,發覺漠風法師已經在這裡等待多時。

“諾,你的骸骨法袍,應該沒什麼問題。”漠風將紙袋遞給林奇,“不過在你能夠制服不死生物之前,我勸你別作死召喚它們。”

看林奇接過後,漠風才點頭,“你們明天中午就按照錄取通知書上的指示,在附近的渡口,憑著通知書搭乘輪船即可,退房這些我會交代好的。”

說完他便舒展起筋骨,“我今晚打算去酒吧街逛逛,你們要來不?”

王若綾搖搖頭,“今晚是祖父母的忌日,我等會打算過去拜祭一下,你們去吧。”

林奇雖然當了多年處男,此時還是斷然拒絕,“我陪王若綾一起去吧。”

畢竟吃了兩天軟飯,是該為身體力行,為富婆出把力了。

同時他的目光,落在了紙袋裡的“骸骨法袍”上,那如針織的袍面,彷彿就是一枚枚“秘法金幣”串起來。

至於意外?

呵,他現在就敢立下fg,燒個紙錢都會有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