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

“我昨天在回家的路上買的,不過,我不是念法律系的。”他聳聳肩道。

“不是念法律的,幹嘛買大六法?”

“因為你呀!”他溫柔地望向她,曖昧地說著。

“……什麼意思?”他的聲音令她的心跳開始亂了起來,但她還是力持鎮定,就事論事地問道。

“我想知道我看上的女孩喜歡看什麼樣的書,”他故意說得肉肉麻麻,笑得讓人心蕩神馳。“所以我就買了一本來瞧瞧!中華民國的法律是長什麼樣。”

這個理由雖然噁心,但卻是真的,他真的是因為好奇什麼東西比他的魅力還大,讓她整天捧著當寶貝一樣,才會上網訂了一本。

“騙人!你會背裡面的法條,怎麼可能是昨天才買的?”

比起他那句“我看上的女孩”,瑪穎的注意力全被他為什麼能背得出條號吸引住了。

“沒騙你,我真的是昨天才買的,只是剛好下午才翻過刑法,記憶猶新。”

“難不成你能過目不忘?”她驚訝地看著他。

“也可以這麼說。”他慵懶地笑道。

過目不忘……如果她也能過目不忘那有多好……她略微灰心地垂下頭,這世界上每個人的才智差真多!

“嫉妒吧?”他側頭睨著低垂著頸子的她。

“……”

“你一定很嫉妒。”

“……”

“承認吧!”他伸出大手像摸小狗一樣揉亂她的發,她的頭髮觸感柔滑。

“好吧!一點點。”她不甘願地道。髮絲掉到眼鏡前面,她完全沒發覺自己已經自然地接受了他的“逾矩”

“你明明這麼努力唸書,卻考不上律師,條號也背錯,沒有那個天分不如放棄吧!”一個人總該要有自知之明。

“你沒聽過勤能補拙嗎?一遍背不起來,就背它十遍;十遍背不起來,就背一百遍,我不相信我背一百遍還背不起來。”她說得很認真。

“你這麼想當律師?”他既好笑又佩服。

他很聰明,任何事學一次就會了;也因此他很容易膩,任何東西看兩遍就受不了,更不可能要他看十遍。

有時他覺得太聰明是一件很累的事,因為把所有事情都看得太明白,煩惱便多了;把人性看得太透徹,就愈覺得可悲。

“對呀!因為我很喜歡念法律,既然喜歡,當然希望能有學以致用的一天。現在做法務人員雖然也算是學以致用,不過,接觸到的都是差不多的契約,契約雖也有很多範本,但還是當律師能做的事比較多。”

她伸個懶腰撥出一口氣,想起喜歡的東西,不禁眼神陶醉地道:“反正,藉著準備考試多念一點書,也很快樂啊!”

“呵呵……真積極啊!”他最喜歡逗這種認真的乖寶寶了,現代社會不好找了說。

他這句話可提醒了她,她轉過頭來橫他一眼,右手的拇指和食指比成手槍狀,槍口對準著他。“我當然不像你那麼散漫!別忘了,籤簽呈!”

“好,我籤,那你跟我約會。”他依舊逗著她談條件,期待看到她不安。

但意外地,她竟對他露出了笑容,笑得燦爛甜美,臉蛋彷佛放著光芒,令他措手不及地心跳停了一拍。

“你再也騙不倒我了,我懂了,你這個人就是嘴巴賤!”她一臉得意地道。

瞧他說了這麼多次,倒也沒真對她毛手毛腳就可以證明。

葛森目瞪口呆。

他長那麼大還是第一次聽到有人說他嘴賤!更別提他對女性向來是所向披靡,但她不僅對他的魅力視而不見,還說他嘴賤?!

“哈哈哈哈……”他笑得前俯後仰。

她講笑話了嗎?瑪穎不太高興地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