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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變態的規定。比如無意收留流竄的匪徒的保甲,照樣是全保甲治罪;比如汝寧府內,所有的人家不得養鳥,連只金絲雀都不可以養。汝寧軍這麼做就是要防備透過信鴿傳遞汝寧府內的一切訊息。
而且,《禁盜令》還規定了,在三年之內到汝寧府居住的一切居民,都要監視居住。這規定也防止了外來的暗探打探汝寧軍的訊息。
知府關可頌靜靜地聽完了吳世恭所說的三個法令。他也明白,如果按照吳世恭所說的去做,那麼汝寧府確實可以境內安寧了。
可是這三項法令該如何執行呢?強行執行的話,一定會造成民怨極大。《禁流令》和《禁盜令》倒還好說,那個民怨也只是老百姓的民怨,關可頌自問是問題不大。
可《禁荒令》面對的又是誰呢?肯定是那些土地多,覺得在災年招收佃農耕種得不償失的官宦大地主啦!如果強行收歸官府,那可就熱鬧了。關可頌自覺自己承受不住這樣的壓力。
當然,按照明朝的體制,知府也確實有著在自己的府內釋出法令的權力。那種“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荒唐法令照樣可以釋出。
而今天關可頌也看出來了,吳世恭之所以要找自己這些人商議,無非要透過自己釋出這三項法令。於是等到了吳世恭說完,關可頌就醞釀了一下說辭,就想婉轉地拒絕《禁荒令》的執行,但也留給吳世恭一個面子,準備同意《禁流令》和《禁盜令》的執行了。(未完待續。。)
第三百九十二章強制執行
汝寧知府關可頌語氣和緩地勸說道:“吳都司,現正逢大災之年,多事之秋,百姓流離失所,正是本官教化無力之過。為果腹,百姓流竄各地或為一粥糜,或聚盜成匪。本官為此愧對皇上和朝廷諸位大人之信任。”
“本應開倉賑災,全力抗災,可無奈陝匪犯境,府中官倉也著實見底。雖說本官還是以為府中流民盡為良民,要以安撫為主。但吳都司所慮也是,畢竟陝匪在府外窺視,府中之流民一受煽惑,極易發生不可收拾之事。所以《禁流令》、《禁盜令》雖為惡法,本官也不再惜自身之羽,擔待個酷吏之名答應吳都司了。“
“可《禁荒令》著實不行。吳都司雖為安置流民之好意,但奪私產田地,讓官府何異於匪盜?吳都司別急!本官也知汝寧營此次汝州出征辛苦,本官也願意召集府中士紳,為汝寧營募集一些犒勞,望吳都司三思!”
關可頌的話說得相當客氣,為了讓吳世恭收回《禁荒令》,他甚至願意為吳世恭募集一批軍餉糧草。應該說官場上也應該互給面子,吳世恭也應該見好就收了。
可是吳世恭的出發點不是那麼一點點的軍餉糧草,他要的是對汝寧府的全控制。而控制汝寧府最大的難題就是安置那些流民。如果沒有田地安置他們,只是在道路上把那些流民們趕走,那完全就是治標不治本的事。而這三項法令也是相輔相成的,完全是缺一不可,所以吳世恭也絕對不會答應任何缺斤少兩的行為的。
不過關可頌說的客氣,吳世恭也禮尚往來,他也客氣地勸說道:“府臺大人見諒,《禁荒令》並不是要謀奪拋荒的田地。也是在這非常時期採取的非常法令。一旦形勢好轉,《禁荒令》也將馬上廢除。府臺大人和各位大人並不用擔心。”
“而各地耕讀鄉紳之家,拋荒的田地本無所出。而有著聚攏的流民開溝渠、挖河道,掘井挑擔的,田地中總有些收穫。所以這些耕讀鄉紳之家,多少總有些所得。而流民安於耕種,一方面可以果腹,另一方面難以產生變亂。至於官府,也可以從那些收穫中獲取一些,無論是汝寧營的軍餉糧草。還是地方上的修建城池和抗災賑民,多少也總會有些彌補。此乃三利之事啊!望府臺大人明鑑!”
吳世恭重點指出了在實行《禁荒令》以後,汝寧軍是